各地都更災民、民間團體攜手護士林王家!
北市府勿淪建商打手、勿讓居住正義最後一道防線將全面潰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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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5

士林都市計畫戳破北市府、建商謊言:

為了成就士林文林苑案高達十九億元的「公共利益」,本案包括「都更預售屋」、二米五與三米三巷道旁建十五層高樓的消防問題、並屢次透過購買廣告與廣編特輯,將權利變換異議陳情書的斷章取義,不實宣傳王家為「要兩億的釘子戶」。來自台北市、新北市五、六十位社區民眾一起來到立法院支持王家。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工傷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農村陣線、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台灣性別人權協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等代表亦均到場表示關切。

今日士林王家小兒子,也是地主之一的王耀德,在記者會現場重申立場:「如果政府執意強拆,我們絕對不屈服於都更惡法!過去三四年無數次的協調會,說再多次拒絕參加也沒用。實施者和政府從頭到尾只有談王家沒有建築線,但試問各位,這與都更有甚麼關係?如果王家沒有建築線無法改建,導至價值上千萬元的容積沒辦法被建商販賣、使用,就用這個理由強迫王家加入,這絕對會是臺灣都市更新歷史上,最羞愧的一頁」!

建築專業背景的王耀德對於北市府與建商說無法排除王家的說法進一步指出:「昨天我到台北市都市發展局查計劃,他們說王家沒建築線,它是說交通用地的境界限可以當作建築線,根據七十八年的都市計劃法,表是王家是有建築線的,我希望台北市政府可以立刻停止拆除工作,否則日後面臨國家賠償、相關局處瀆職,將是更大的責任,我們不需要為台北市政府的疏失買單,台北市政府也不須為建商的過錯買單」!

政府變成有牌黑道:強拆手段淪為都更爭議遮羞布

本案委任律師翁國彥律師指出:「士林王家在三月五號收到市府通知,三月十九日起,將代替建商強拆。目前我們已經向高等法院申請停止執行的處分。這個拆除處分背後的都更案本身有很多瑕疵。對於這些問題,內政府營建署在二月十號已經開會,要求台北市政府回去斟酌考量如何檢討、執行此都更案。結果臺北市政府對於營建署會議決議竟然置之不理,還是決定拆除王家。我們在講居住,首要前提不就是安全嗎」?

在台北市中山區都更執行初期即已遭建商驅趕離開的李先生沉痛道出:「我先強調,我們這些受災戶不是釘子戶!我們不容許政府聯合建商在那邊污辱我們,我們不要錢!我們一家人從以前到現在住六十多年,從買地蓋地到被逼,我們不是釘子戶,我們從一開始沒人願意幫我們,只有協會願意幫忙,那是我從小長大的地方,我們從以前就住在那邊,建商甚至說會壓我爸媽去蓋印章,我們跟都更處講沒有用,他只會叫我們自己去告他。建商從一開始來就找黑道來威脅我們,我想問郝政府、馬政府,為什麼大家都知道說大部分的建商都是跟黑道有掛勾,為何只有政府不知道、只會叫我們自己蒐證找警察」?

重新找回社區精神、拒絕假公共利益、真容積暴利的都市更新

社區營造學會陳板老師:「從社區的長遠發展來看,如果說沒有經過一個充分溝通,沒有合理討論,這樣的計畫都是為害人民權益,這是基本的人權。你不願意離開自己的家鄉,居然有一個法律能夠要你離開,這甚麼法律呢?我想這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過去我們學會參與很多社區營造工作,所有工作都是講究溝通和討論,任何法律都是要幫助解決人的問題,居住是國家保障人民最基本的原則」!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吳若瑩也表示:「現在的都更號稱具有公共利益,促進都市機能,但公共利益到底是甚麼?我們看到的是拆掉現在的平房和公共空間,換成很貴的豪宅;已被指定古蹟的文萌樓就遭遇這種狀況:將老舊城區既有紋理抹除叫做公共利益。說穿了不過只有房地產的利益!公共利益並不只有房地產升值而已」!

立委林淑芬直接從法律面和執行面切入問題:「我要將親身經歷說給大家聽。建商自己選上立委、自己提案修法,自己在內政委員會排修法,公然在立法院殿堂上下其手,完全不怕大家看。都更利益在立院進進出出。從上游的法律一直綁到最下游。將不願都更的人打壓成貪得無厭的釘子戶。連劉兆玄的媽媽不想要都更,因為建商無法理解什麼叫做歷史記憶、居住自主權,就是要拆。士林王家以兩家人肉身堅強站在台北市民第一線,三月十九日起,就要動用公權力幫建商強拆,這是我們絕對不能縱容的,台北市政府不能淪為建商打手」。

都市更新:現代版逼婚強逼娶親 官府只問聘金高低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王蘋表示:「聽了王家故事真是百感交集。我們長期在婦女運動裡談,在台灣女性、性少數的自主權在哪裡?我在都市更新中清楚看到:人民是完全沒有自主性!我只想問一個問題,作為人民我們有沒有不接受的權力?因為這是你定義的好都更,市民就得被迫接受嗎?就像婚姻,婚姻是建立在你情我願基礎下,不能強迫也不能欺騙,我們看到這個建商的手法就是欺騙的手法,建商講不清楚甚麼是這個案子的公共利益…。這個欺騙如果建立了,這就是詐欺,這個婚姻是無效的,即使我簽約我都可以說你騙我,如果這婚姻是無效的話,回到都市,我好好的你要把我趕走,作為民主國家裡的人民,我們應該都有自主性的權利。今天我不想嫁入豪門,我有沒有這個拒絕的權利」?

立委尤美女:「士林王家並不是個案,都更造成許多問題。一個法的目的要回到立法宗旨,其實都更原本是要促進都市土地有計劃利用增進公共利益,復甦都市機能和改善環境,都是跟公共利益有關的才會進行都更。但我們看到這樣的法律精神完全被扭曲,現在變成幫建商,在謀少數人的房地產利益,所以我們看到這程序都是有問題的,甚至違背立法精神,我們都簽了兩公約,馬政府說人權治國,為何現在建商可以結合公權利強拆?我舉例,今天我房子租人,他不搬走,我都不能找公權力來把他趕走,為何今天我住得好好的,建商就可以用公權力把我家拆掉?我們絕對會在立法院努力推修法」。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代表郭明珠指出:「作為一個都更戶,為何大家這麼憤怒?因為從話語權到居住權,在都更惡法下我們都被扼殺!王家六代世居在那裏,為什麼現在建商一來強迫他們住豪宅、坐電梯,他們就非得住在那裡?先前我們遇到八十多歲的楊奶奶,他說他不會做電梯,人家住豪宅,對她來說是住監獄!輿論說,王家有權利,已搬走的三十八戶也是權利,但是大家沒有看到:建商如何用詐欺的行為,硬生生連台北市政府都騙下去!一旦市民被貼上釘子戶,這些爭議完全被掩蓋,連路人都說王家只是要更多錢。那些惡意栽贓的人憑甚麼這樣做?難道這些惡意的話與不用付出代價嗎?三月十八、十九日,將是非常關鍵的時刻。我們不希望納稅人的錢養的警察變成合法的黑道,養的是建商的走狗,如果透過士林王家案件,必須讓我們徹底看到政府變成建商的工具,所有人民只有走上反抗一途」!

最後,立法委員田秋堇亦指出:「我們並不是一昧反對都市更新,如果這個都更可以讓人民生活更好,讓人民居住的更安全,我們當然支持。士林這案子,不僅對王家不公平,對未來文林苑的居民也不公平!他們現在都不知道我們在遭遇甚麼事情,他們也不知道未來文林苑蓋起來也是不符合消防法規的。營建署在今年二月十號開會已經做出結論來了,本案有「影響公共安全疑慮之處,建請台北市政府釐清」,連營建署都看出不對勁,台北市政府竟然硬要搞下去!?郝龍斌市長如果對於政治前途還有期待,我會建議應該好好閱讀二月十號會議結論,徹底查辦相關疏失,避免未來更大宗的國賠發生」。

我們的聲明與訴求:

一、 立法院將針對都市更新36條強拆條款是否具公共利益召開公聽會,檢視都市更新政策以容積暴力為基礎、強拆條款為令刀壓迫無辜市民,有無違背台灣作為民主法治國家之精神,與內政部作為中央主管機關之行政執行怠惰刻正進行檢討評估。

二、 針對北市府函三月十九日強拆王家之公文,已提起行政處分停止執行,未來我們將連結更多飽受都市更新條例36條強拆條款威脅的都更區域民眾,共同聲請釋憲!

三、 文林苑都更案全案已送進監察院調查中。依據下列附件可證:排除王家於法完全可行。我們嚴正訴請台北市政府懸崖勒羊,重新找回作為行政、審議機關之公信力,切莫成為建商牟利打手!

民間團體: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環境法律人協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台灣農村陣線、台灣性別人權協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人民火大行動聯盟、工傷協會...等(持續增加中)

立法院林淑芬、尤美女、田秋堇國會辦公室暨台北市議員阮昭雄辦公室

附錄:內政部營建署曾於二月十日針對此案作出三點會議結論:

(一) 關於同宗基地是否可排除士林王家之可行性疑慮,可透過王家簽署切結書,同意未來無法自成都市更新單元獲得解套,請北市府與實施者做慎重考量。

(二) 公共利益應以環境改善、而非單棟建物更新獲利為先。此宗基地未開闢計畫道路之現況,應根據都市更新條例第53條,請北市府釐清並協調實施者,確保當地住戶、未來新入住戶之交通安全與消防安全。

(三) 關於實施者涉嫌呈報不實資訊,恐違反與北市府簽訂之都市更新切結書,台北市政府應針對各計畫書圖內容不實之各項疑點進行逐點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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