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多數暴力應有所節制

2012/02/26

由於知名BBS站「花魁藝色館」上的十多則po文,提及在台鐵租賃客廳車廂中的性愛派對,立委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宣稱在經過助理「查證」後,發現確有此事,於是痛批台鐵麻木,應該檢討出租車廂管理機制。立委助理所「查證」的應該只是當天確實有人租用車廂、確實有鎖門、列車長發現鎖門卻沒有強行進入等,至於有沒有發生「性愛派對」則應無所悉。

因為檢警後續的查證發現,車廂內非常清潔,甚至連指紋、體液或毛髮都沒有,就算要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或《刑法》的妨害風化來治罪,也很牽強困難。不過爆料立委在譴責台鐵管理疏失時,竟然也當起道德導師,斥責花魁網友大玩性愛派對還在網路上分享心得「舉止相當囂張」;並且檢警查證的重點也是在「以IP追查網友」、「用監視錄影查出女主角」等等,媒體的報導當然更是在「多P性愛派對」的細節,諸如「一女戰十八男」、「兩位女助理遞紙巾和補充保險套」等等,真正和台鐵公共安全相關的責任和細節,反而無人聞問。最起碼,既然規定承租人無權鎖門,那麼為何車廂會有個不用鑰匙即可上鎖的鎖?列車長是否有敲門或詢問,還是發現上鎖即自行離去?

性愛派對的行為或有爭議,但這起事件凸顯出國家暴力及全民道德公審的暴力,更應該有所節制。對國家暴力的節制,往往是保障人權的首要任務。有多少冤獄、冤案、誤判的例子,都是「沒有物證、全憑自白」入人於罪,況且,除了立委爆料用的幾篇網路文章之外,檢警如何在沒有進一步證據的情況下就合理懷疑「確有此事」,率爾追查IP找人來問話?如果這樣的國家暴力可以容許,幾乎等同於文字獄,不需物證,只要懷疑誰就找誰來問話,然後不必物證,僅憑自白即可起訴,甚至定罪。

其次,不待國家暴力制裁,立委只要靠「助理查證」即可定罪,直斥舉止囂張、行為荒唐;媒體的焦點亦著重在「有沒有性愛派對」,捕風捉影的報導派對細節,滿足眾人窺視他人隱私的慾望,對於有沒有「公然猥褻」尚無定論、無證據的部分不斷強調,然後想辦法羅織可能的罪名,對於已經確認的管理疏失和公共運輸安全的部分,則輕輕帶過。

我們認為多數暴力應有所節制,否則類似這次花魁的文字獄事件將會不斷上演,甚至越演越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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