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三年又減薪 桃縣蘆竹敬茂電子受害員工 赴勞委會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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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2

時間:2012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00 地點: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北市延平北路二段83號)

新聞連絡人:林名哲(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 0953532001)

說明:敬茂電子無薪假已實施三年,員工每天六點多要打去公司才知道當天要不要上班;去年底公司又片面公佈進一步減薪措施。不願意無薪假又減薪的員工要求資遣,但十幾年的年資,公司只願意支付勞退新制這六年來的資遣費。詳情如附件陳情書。

敬茂電子公司受害員工 致 勞委會 陳情書

無薪假實施三年,現在又要減薪

從上一次2008年底的金融風暴開始,公司就要我們同意休無薪假,還減了薪水裡的一些津貼;本來我們每個月連加班,都可以四、五萬元,職級高的六萬多,可是現在有時候只領三萬多,甚至兩萬。98年4月甚至只有17,280,叫我們怎麼生活?但是去年十一月中、十二月初,公司又宣佈要在無薪假之外進一步減薪。尤其是很多兩夫妻都在同一公司,實在過不下去。

每天早上六點多打去公司問今天要不要上班

公司叫我們簽同意書,這樣就可以合法實施「無薪假」。可是到底要實施多久也沒說,到底每個月休幾天也不一定,都是每天六點多,打去問公司看今天要不要上班。有的人,去年十月只上到14天的班;讓我們收入也不固定,這個月中都不知道下個月的房貸繳不繳得出。本來每天的固定加班也叫我們換假,變成沒有加班費。民國98年整年的特休,也不讓我們休,公司要主管排沒有薪水的休假,十幾、二十幾天的特休說要「凍結」,結果竟是直接「取消」。

我們共體時艱,老闆家買賓士

老闆兒子也在公司上班,98年還買了三、四百萬的賓士,讓我們這些共體時艱的員工,實在苦得不是滋味。員工要繳房貸或房租,還要養小孩、付車貸,月領五萬變成兩萬,過不去,老闆竟然說「那是你家自己的問題」。

勞退舊制轉新制,要我們辭職,年資腰斬

現在又要減薪,我們依勞基法14條要求資遣,可是公司只算勞退新制的年資,讓我們十幾年的年資就少掉一大半。當初公司要我們轉新制,要求員工簽辭職書,說不配合的話要關廠、大家沒工作,所以很多人都簽了,勞保退保七天、八天或九十幾天,再加保回來,其實中間一直在公司裡做事;調解會上,調解委員問老闆說這之間我們到底有沒有在公司做事,老闆一直不正面回答,只推說看證據,就拿當年我們簽的辭職單咬定我們離職。當初轉新制,薪水也減,好像勞退提撥也是我們自己出。

謹請勞委會協助,以公權力要求敬茂電子還我們應有的權益;不然我們又要找新工作,又要打官司,又不見得符合訴訟補助的標準,實在太辛苦。希望公權力的效用能夠讓我們小勞工「有感」。此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敬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受害員工2012.2.23

活動日期: 
201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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