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保全 每月限240工時

2011/04/21
北市勞工局將把人身保全與運鈔保全的每月工時上限下修為兩百四十小時。資料照片

【記者蔡亞樺】防保全過勞死,勞委會上周訂定保全員每月工時上限兩百八十八小時。台北市勞工局昨指出,人身保全與運鈔保全因工作負荷重,每月工時上限確定下修為兩百四十小時;另會檢討空服員、醫護等三十七個行業的工作負荷量,不排除有些行業每月工時上限將降至兩百四十小時以下,最快下月底公布。

空服員工時將檢討

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昨指出,勞委會已針對《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三十八個工作別,先把保全業每月工時下修為不得超過兩百八十八小時,北市修正勞僱合約書審查要點後,確定將工作負荷較高的人身保全、運鈔保全,每月工時下修為不得超過兩百四十小時。 北市勞工局也檢討其餘三十七個行業,包括空服員、司機、醫護、家庭幫傭、會計師助理、房仲業務等。陳業鑫說,將依工作型態與負荷分四大類,依類別制定每月工時上限,不排除降到兩百四十小時以下。

保全:資方會規避

中興保全副總朱漢光說,工時限制愈嚴格,導致成本增加、人力吃緊,最終轉嫁給消費者須付出較高費用,將與北市勞工局溝通討論。楊姓保全員說,調降工時立意良好,但資方會用其他方法規避法令,希望直接將保全業排除在《勞基法》八十四條外。

北市勞工局下修工時規劃

★對象: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一的工作別,包括保全、空服員等38項
★期程:最快5月底公布
★內容:依工作型態分4大類,依類制定每月工時上限,擬從每月總工時312小時,調降為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260小時、240小時及240小時以下,如人身保全和運鈔保全每月工時上限為240小時,其餘工作別待規劃
資料來源:北市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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