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同志的選舉建議之四:要嘴炮

2012/01/04

偶然地跟網友講某黨的問題,他似乎不想知道投或不投之外的事情,大概覺得選舉到了,除了「投給誰」之外沒什麼好做的吧!其實不會呀,聊選舉、耍嘴炮就是選前這段黃金時間可以做的;趁著選舉口水戰的潮來潮往之間,噴些從性別與同志平權出發的粉紅氣流,沖淡政壇口水戰的扒糞味,有助空氣清新。

通常大家都會有反應的話題,有對歧視言論的反彈,像親民黨副總統候選人林瑞雄說同志是異數,自然引來一陣罵,婦團、性別團也集結起來罵;還有施明德要求蔡英文公佈性傾向也是,但就跟蕭美琴當年說基於正義揭發連戰家暴,理由看似正當,但多數人只會覺得在打擊政敵而已。

話說施明德雖然是很長期的同志友善政治人物(2000年受同志團體推薦、2008年紅黨政見列同志婚姻、2011年也支持),不過因為這次的事件,算是黑掉了。今年有人整理友善與否的立委名單,有些矛盾的例子,如林郁方、黃志雄支持同性婚姻,但反對性別教育,我的解讀是,立法院的連署常是看黨的,甚至亂連署的,同性婚姻法或攸關性產業合法化的社會秩序維護法,都有立委正反皆連署,毫無邏輯可言,真是令人無言的立法品質。

今年選舉的性別花邊消息,比單純的歧視或挖人隱私更值得討論的,莫過於蘇嘉全的老婆洪恆珠看「猛男秀」、「人妖秀」,消息一出,其支持者當然會幫腔說話,我跟我的跨性別朋友說,恭喜扮裝出頭天啊,以後有人罵男扮女裝,就要說這可是準副總統夫人欽點的藝術呢,至於同志遊行猛男如林,也是洪夫人樂見其成的才是,大家千萬別壞了人家的興致。

至於熱熱鬧鬧開場的陳致中大戰邱毅,陳酸邱說:「你身分證上的頭髮是真的嗎?」有網友很認真地想到,身分證照片不能有假髮嗎?人可不可以照自己喜歡的樣子拍證照?這倒是一個有助於性別平權的討論角度。2002年,跨性別者蔡雅婷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身分證,因照片以女裝扮相遭拒。當時民政局表示會誤導外界判斷;然而她認為還有身分證字號等可以查證身分,法律也未規定打扮一定要符合其性別。由於證照都不能換,致使她在身分查驗場合時,總被投以異樣眼光。隨著證件帶來的不便,蔡雅婷的生活陷入困局,於同年11月臥軌自殺。

在這次選戰裡,我覺得格局最大的、從平權談政治的好例子是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談宇昌案,許多政黨支持者大概都著墨在蔡英文的清白,但是權促會指出國家在生技政策上的方向,只賺錢不省錢,甚至枉顧人命:「從宇昌案可見台灣有能力自製新的愛滋藥物,但有關引進學名藥或自製學名藥部分,其實早在2005年台灣就選擇主動放棄製作(便宜得多的)愛滋學名藥的協議。」

順便一提,與此有同樣大格局的,是我聽工運人士朱維立談經建會主委劉憶如,他說經建會會壓迫其他部會,像是教育部提供廉價的勞動力,我想到22K的元凶正是教育部。當我們看政治八卦的時候,與其幫忙無數支持者會去保護的政治人物,不如從弱勢立場出發,插嘴講些平時很難佔到版面的事情,對大家最好不過,連身在其中的政治人物也很不想一直聊那些是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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