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變我變我變變變」---
「潑冷水」Hold不住?那就來包「三合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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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1

台灣當代漂泊協會、遊民行動聯盟 會後新聞稿

一、反對製造對立,挑撥炒作是何居心?

問題不在個人,而在社會結構,在於一個不斷製造流浪的社會結構。

二、製造流浪,艱苦人變成台北寄居蟹

在當代貧富差距迅速拉大,勞動彈性化下,底層勞動者已經被結構性的束縛在就業、非就業與失業的怪圈中,日復一復的找工—打工—失去工作;從而也日復一日的徘徊在不同的居住型態間,成為失去居住人權、無固定居所,不停漂泊寄宿的寄居蟹。工作窮人與遊民一線之隔,遊民不再是固定人、少數人的專有名詞,數百萬低薪工作貧窮者,隨時都是成為遊民的高風險群。

認清遊民的產生,並非全然是個人問題,更大的問題出在這”製造流浪”的體制!

三、「潑冷水」Hold不住?那就來包「三合一」吧!

第一包: 變相驅趕的“美化公園”?

當清潔變成潑冷水,美化公園會變成甚麼? 變,變,變===拆椅子,拆涼亭,釜底抽薪 沒有椅子,沒有涼亭,不能休息的公園,還叫公園嗎? (台大城鄉所教授畢恆達)

應議員曉薇嘉言錄: 我幫你們想到一個辦法,臺北市民都知道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陳處長最喜歡 樹,所以乾脆拆掉椅子,在這個地方種植整片樹木。

陳處長嘉欽: 公園內也都有種植樹木。

應議員曉薇: 我覺得樹木數量不夠啊!建議將這些座椅全部拆除,進行全面綠化也不錯。 請播放照片,這是晚上。夜燈照耀下,現場還有那卡西在唱歌,美景美樂加上龍山寺漂亮的長廊,遊民在此睡得香甜啊!

下一張,這是早上所拍攝長廊的照片,這是沒有座椅的地方。沒有座椅、沒有遮風避雨處,這些地方遊民數量比較少。 下一張,這裡是有地廊的地方,能擋風,該處遊民數量較多。(公報,p3126)

第二包,送進收容所。

「送進收容所,就是治本之道? 還是看不見窮人就好?」 面對遊民餐風露宿街頭的困境,時常有人主張,透過遊民收容所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近日,馬英九總統與台北市郝龍斌也相繼提出,增設短期遊民收容所或庇護中心。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2010年受理查報遊民人數為3913人,目前台灣共有10處公設的遊民收容所(含7處公設民營)1,根據台灣當代漂泊協會統計全台收容床位大約500床左右。若從遊民人數與全台遊民收容所大致估計出的床位,兩相比較,的確會發現遊民收容安置確實嚴重不足。增設遊民收容所,好像成為一個解套方案,並看起來符合社會期待。然而,這項措施,符合遊民的需求嗎?有助於解決社區衝突,並兼顧遊民權益嗎?

一、現行遊民收容所的限制:

(一)走不通的老路,豈有新的出路? --既有的收容制度,因失敗設計,使8成以上無固定住所者視為畏途

根據台灣當代漂泊協會2010年針對台北車站遊民調查發現,超過8成遊民(81.4%)不想住收容機構。原因包括:管理太多(36.4%)、時間限制(24.3%)、環境複雜(24.3%)、容易傳染疾病(20.7%)、地方太遠(12.1%)、環境髒亂(9.3%)等。 多位遊民直說,「住收容所,就像住監獄一樣。我又不是犯人,為什麼要去住那裡?」。對於現行收容所的管理制度,許多遊民第一個反應,就是管太多。阿正提到,「收容所,管東管西。凡事都要報告,很像在管小孩:出去要報告,什麼時候回來、不回來要報告、不用餐要報告。也不是說這樣不好,但心理就是覺得不自在,好像做什麼事情,都被盯著,都被看管著,心理就是會有無形的壓力」。阿明說,「收容所的管理,沒有彈性,凡事都要照著規定走。我就一直想不透,為什麼會規定,不能帶食物回去吃。收容所禁止我們從外面帶食物回去吃,因為他們覺得,裡面伙食已經足夠讓大家吃飽,也吃得很好。但是,我還是會有想吃的東西。就像你住家裡,即使家裡有煮飯,你就不會想吃其他東西?想買東西回去吃嗎?」,另外,阿管提到,「呆在裡面很無聊。就是看電視,遙控器是辦公室遙控,每天都看同一台,都播同樣的東西,看到都很煩,還是只看同一台,一直看,一直看」。

(二)光譜兩端的資格限制: 排除大多數在光譜中間的無固定住所者

台灣現行遊民收容所收容對象,可以分為兩大部分:1.安置老病傷殘者;2.安置有工作能力或工作意願者。第一部分,顧名思義即可理解;第二部分,這裡對於工作的定義是,從事穩定性工作。例如,北部地區一間以「就業輔導」為取向的遊民收容中心,在入住申請規定上,明確定義「穩定性工作是指個案從事具有投保勞、健保的工作」。換言之,遊民若要住收容所,要嘛就是身體有傷疾,不然,就是要有穩定工作,例如從事領月薪、具有勞健保的工作,或是在經由收容所職業重建、就業輔導歷程後,轉而從事穩定工作。

政府現行遊民安置輔導措施,依照目前的收容對象規定,能使所有負擔不起自己最基本居住需求,因而露宿街頭的艱苦人都獲得居住照顧嗎?答案是否定的。阿進這段話,一語道破其中的核心問題:「那些上了年紀,沒辦法工作,找不到工作的,一定要等到生病,才能住收容所」。

依照現在遊民組成結構來看,這類型的人多嗎?根據台灣當代漂泊協會2010年調查發現,中高齡遊民(46~65歲)超過6成(60.5%),將近7成(68.6%)遊民打臨工,例如,舉招牌、出陣頭、工地粗工、清潔工、雜工、資源回收等。收入普遍非常低,將近7成(67.9%)每月收入不到3000元。同時,詢問換工作或是沒有繼續工作的原因,身體沒辦法負荷工作量(42.9%)佔主要因素。此外,就是臨時工作不穩定(41.4%),年齡太大找不到工作(39.3%)等因素。

也就是說,現行收容對象限定在上述兩大部分(安置老病傷殘者;安置有工作能力或工作意願者),排除了這群工作不穩定的中高齡遊民獲得安置照顧的機會。餐風露宿街頭,任憑風吹雨打,直到有一天,身體病了,罹患重大傷疾,在街頭撐不住了,才能獲得安置照顧。

阿新,今年55歲,露宿車站8年,打臨工為生,因長期露宿街頭,身體健康狀態隨著年齡的增長,每況愈下。2年前輕微中風,使得身體越來越無法負荷工作。去年,右腿骨折,住進收容所養傷,經過半年的療養,收容所人員見其右腿已漸漸復原,開始建議阿新去找工作。但是,阿新認為,雖然自己可以行走,但仍無法久站,走路緩慢。這樣子很難去找工作,於是跟收容所人員反應。過了幾天,收容所人員再次向他提醒,要開始找工作,不然,依規定,很難繼續住在所裡。接連幾天,收容所人員持續跟阿新說,請他去找工作。但對於阿新來講,他覺得,自己現在身體狀況,很難負荷,找工作是個很大的壓力,於是,阿新收拾好在收容所裡的衣物,離開收容所,再度回到街頭生活。

(三)3個月以後搬出自立?在一個負存款的年代? Mission Impossible!!

潑冷水事件後,馬英九總統指示行政院研議設置短期遊民收容所。當代漂泊協會認為,此措施對於解決遊民居無定所的困境,幫助有限。除了因為安置地點、管理制度、收容條件等問題,使得遊民安置意願不高外(請見上述(一)、(二),現行「短期」收容政策,安置期間普遍為3~6個月,例如,新北市遊民收容輔導要點規定,安置期間以3個月為限;台北市遊民輔導辦法訂定,安置期間以2年為限(但實際上,僅少數個案住滿2年)。

「就業輔導」導向的收容政策,大多期望遊民住進收容所,從事穩定工作,並養成儲蓄習慣,3~6個月後,自行租屋,自立生活,脫離流浪生活。然而,這項看似完美的輔導遊民脫離街頭,進而自立生活流程,往往和現實情況差距甚大。 阿進說,「住收容所,就是要有工作,不然,不能去住。住2、3個月,就會叫你滾蛋。因為你有工作了,有錢了,就要去外面租房子。所以,很多人賺到錢後,就會先自己說要走,免得被人趕,難看」。

遊民從事穩定工作的類別,80%為清潔工,薪資普遍在15000~18000元之間,期待18000元月薪,能養成儲蓄習慣,實在過於苛求。工商時報12月2日社論指出,「對照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近年台灣的家庭儲蓄率已大不如前,除了高所得家庭的儲蓄仍年年升高之外,經濟弱勢及中產家庭的儲蓄已是一年不如一年,甚至已毫無儲蓄可言」。另外,工商時報也說了,「以今年而言,全體失業者要求的每月待遇平均僅28000多元,長期失業者略高但也只有29000元而已。相較今天多數國人的薪資水準,如此卑微的期待不能算貪心吧!」。

遊民從事底層體力型工作,薪資低,使得多數遊民經常感嘆,「體力付出與收入不成比例」。被稱為”穩定性的工作”,存在高度不穩定,這些工作普遍是外包、勞動派遣類型,面臨隨時被資遣的高風險。此外,身體沒辦法負荷工作量,也使得工作無法長久。在這些情況之下,一旦沒有工作,租不起房子,又再次的露宿街頭。

換言之,遊民不是一個固定身分,居住型態與工作型態息息相關。今日,工作相對穩定,收入足以負擔房租,租屋而居,失業了,工作不穩定,收入無法負擔房租時,就又露宿街頭。我們接觸到的許多遊民,都是處於這種流動循環的狀態。而這也是當今底層工作貧窮者(working poor)面臨最嚴峻的居住困境,薪資低、工作不穩定,是一個長久以來的狀態,並有每況愈下的趨勢。今日,採取所謂”短期”收容,提供2個月,3個月,甚至半年的安置,薪資難道就會因此而隨之提高?工作難道就因此而更加穩定?身體健康狀態難道就因此而能負擔勞累的體力型工作?

二、置物櫃、一日宿都設不了,還想蓋短期收容所?這句話,聽很多年了!

近日,馬英九總統指示行政院研議設置短期遊民收容所,台北市長郝龍斌也提出增設新的庇護中心的構想。請問馬總統與郝市長,「收容所要設在哪裡」?馬總統曾擔任台北市長,郝市長是現任市長,都清楚知道,要在社區與遊民之間,取得平衡點,是非常艱難的工作。2008年,台北市政府計畫在萬華地區成立「遊民一日型住宿服務中心」,當時所有設備設施,均已完工,在準備啟用之前,遭受萬華社區強烈反對,因而無疾而終。因此,當馬總統與郝市長相繼提出設置遊民收容所的構想,不禁讓人懷疑,這是不是在正值潑水事件風波下,為平息眾怒,急就章的隨便找個政策塘塞?至於是否可行,就再”研議”,總之,風頭過了再說。

第三包:立法。惡法還是良法? 請鬼開藥單?

面對此種以製造二元對立累積自身政治籌碼的政客,政府與國民黨非但未能譴責制止,甚至隨之起舞。台北市副市長丁庭宇於26日表示,市府努力催生《台北市遊民收容輔導自治條例》,預計2012年底送達議會。仇恨心態濃厚者推動的法案是良法還是惡法?台北市副市長想趕快滅火的心態可以理解,終於有所行動也可鼓勵,但方向錯誤,反而將帶來更大的噩夢。如俗諺所云,這不僅是火上添油,根本就是「請鬼開藥單」,引起社會有識者的高度關注,如宴山農所言『慎防以法之名行驅趕之實,否則「天龍國傳奇」一再上演,情節絕不好看!』。

本記者會強調此次潑水事件之惡劣行徑之所以得逞,虐待行徑可長達一年,在於議政過程之封閉獨裁,施政體系之漠視縱容。為杜絕此弊病,本會強調針對複雜的貧窮議題,必須以成熟的智慧面對。任何的政策立法,更應奠基在詳實嚴謹劇有社會公信的社會調查(忌私相授受外包白手套),必須有專家學者、民間社團以及城市貧民參與討論,定期對社會發布資訊進度,保證過程透明化、民主化(畢竟曾有政治人物思以快速偷渡的方法制訂遊民法),經過充足的社會公聽與民意支持之後,方可施行。

【不要速成三合一,要有品質,純正道地的社會政策】

訴求: 如果能有個遮風避雨的窩,誰想露宿街頭?將近9成(87.8%)遊民,都希望能脫離流浪生活。我們認為,政府提出設置「短期遊民收容所」,對於解決遊民居無定所的困境,成效有限。政府應該要提出更多元,更積極的解決之道。我們主張 如下:

當代漂泊主張: (1)全面檢討現行收容安置制度,放寬收容安置對象,朝向更具尊嚴、人性化的方式 (2)增設方便的盥洗設備,與增闢遊民可存放提取物品的區域空間 (3)國家停止迫害遊民/工作窮人,停止無效又殘酷的驅趕手段 (4)提供中高齡無工作能力或工作收入負擔不起基本居住需求的露宿者租金補貼 (5)空屋變租屋,介入協調以炒作為目的空屋,轉化為市民所需的住所 (6)取消政策歧視,將無固定住所者納入租得起、住得起的公共住宅

【活動訊息】 要理解,不要仇恨 要睜眼看看真實的台灣,不要以為閉上眼睛就看不見窮人 歡迎所有關心城市貧民生活者 蒞臨 窮忙年代攝影展

日期:2012年1月7日至1月20日 時間:10:00 ~ 18:00 地點:UrbanCore城中藝術街區(台北市中華路一段89之4號)

上海的蝸居.北京的蟻族.香港的籠屋.東京的膠囊旅館 不同的形態 都看見 貧無立錐的痛苦 以101為地標 豪宅聳立為美的台北 其下的台北人 卻過著寄居蟹般的生活 有時寓居在一坪大小,暗無天日的隔板屋 有時窩在一日百元的網咖 有時遊走在公園 街道 車站 碼頭 但求一夜棲身 為一坪二百萬瞠目的人們 是時候 睜眼看看 勞苦終日 卻被打上懶人烙印的遊民 為城市的興建血淚勞動 卻 居無定所的台北寄居蟹

新聞聯絡人:郭盈靖(0937-20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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