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內地大學生風鑽工調研行動
促請政府勞動部門切實履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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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5

今天(12月5日)為「關愛建築工日」,內地高校屆已連續第三年籌辦校園及社會活動,為佔全國三份之一農民工勞動力的建築工人之合法勞動權益,作出呼籲。然而,據「北大清華塵肺病調研小組」近月的調查,發現於深圳從事風鑽爆破行業的工人,仍處身惡劣的勞動環境,已揭發逾兩年的塵肺病隱患仍然存在。

11月29日,「北大清華塵肺病調研小組」發布調查報告《人間悲劇還在繼續》。調研小組在今年9月10日至10月18日,調查了深圳5區共16個建築工地,其中5個工地正進行風鑽爆破工程。調查發現,從事爆破的工人常年在狹小的井下工作,曾經一度採用以減低粉塵瀰漫的濕式操作,已遭爆破公司揚棄,風鑽工地塵土瀰漫,工人缺乏安全防護用品,一個口罩用上一兩個月甚至半年,工人肺部頓變成吸塵機。而所有受訪工人皆未與建築公司或爆破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有為華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服務的工友表示,離職時公司強行收回其爆破證,未來若不幸患上塵肺病亦欠缺向公司索賠的證據。而建築公司、爆破公司仍欠為工人購買社會保險,卻要求工人每天長時工作,甚至需從早上時工作至晚上1時,嚴重超過《勞動法》每天最長不能超過11小時的規定。

報告建議:一、政府勞動監察部門加大執法力度,改變建築行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欠缺社會保險的狀況;二、勞動監察部門及安監部門加大對爆破公司的監督處罰力度;三、建立塵肺病國家賠償制度;及四、推動組建建築行業工會。

事實上,調研小組2009年已就「深圳塵肺門」發表兩份研究報告,揭示建築工人因得不到適當的制度保護下,患上塵肺病,得到包括央視、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多家媒體肯定及報導;深圳巿政府其時亦積極行動,開展建築行業的執法檢查,並為未有購買社會保險、無法證明勞動關係的工人予以「人文關懷」補償。然而兩年過去,部分憑藉勞動關係證據、走法律程序索賠的工人,至今仍未拿到相關賠償。

調研小組將把是次報告,呈交國家勞動局及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部。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SACOM)支持「北大清華塵肺病調研小組」發表之報告,促請政府勞動部門切實履行職責,保障工人的合法勞動權益及健康安全;SACOM並請深圳法院加快審理塵肺病工友向建築公司及爆破公司依法索賠的案件,使得患病工人能安心地度過餘生。

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 2011年12月5日

人间悲剧还在继续1 ——关于深圳市风钻工工作状况的调查报告

2009年,媒体报道了湖南耒阳籍、张家界籍在深圳打工的风钻工人因工作过程中粉尘危害大、工作强度高、职业病防护措施缺失而罹患尘肺病的事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自那时起,由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师生组成了“北大清华尘肺病调研小组”,希望通过长期的调研走访,深入了解建筑工人,尤其是风钻工人的生存状况,希望和各相关部门一道为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用工关系做出努力,用实际行动善待那些为城市的建设做出巨大牺牲和贡献的建筑工人。

2009年由北大清华的数十名同学组成的调研小组远赴深圳、湖南,对“深圳尘肺门”事件进行了深入调研,连续向社会公众发布了两份研究报告,得到了央视、东方卫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的报道和肯定。通过2009年的走访,我们了解到当时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

首先是深圳市的建筑公司、爆破公司没有和风钻工、爆破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工人在患病后因确认不了劳动关系而得不到及时的诊断、治疗和追责。

其次,工人常年在空间狭小的井下作业,粉尘浓度大,没有洒水除尘,所以工人得不到很好的劳动安全保护,使得尘肺病的患病率大大增加。

此后,针对这些问题以及建筑行业劳动合同普遍缺失的现状,来自北大、清华等高等院校的六名社会学者,联名致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呼吁“还建筑工人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一份尊严”,希望人保部加大对违规违法现象的查处力度,确保建筑公司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六位学者还致函国务院,得到李克强和张德江两位副总理的重要批示,并先后参加由卫生部、人保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组织召开的专题座谈会。深圳市政府也积极采取行动,开展建筑行业的执法大检查,并本着“法律框架,人文关怀”的原则,给予那些没有购买社会保险、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尘肺病患者以一定的“人文关怀”补偿;还有一些工人凭借自己手中掌握的与爆破公司、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本着对法律的信任,走上了漫长的法律维权道路。

2011年暑假,调研小组再次前往尘肺病人的湖南老家进行调研,很震惊地得知部分选择走法律程序的工人历经两年官司仍然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更为不幸的是,在这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已有数名工人在巨大的痛苦和遗憾中离开了人世。尘肺病夺去了工人们的健康和生命,拖垮了一个个家庭,让不少学龄儿童面临失学的危险。在尘肺病已经制造了这么多风钻工人、这么多家庭的人间悲剧之后,调研小组很想知道深圳风钻行业的用工条件和劳动保护情况有没有得到有效地改善,这样的悲剧是否还会继续重演下去?因此,在2011910日至1018日期间,调研小组走访了深圳5个区的16个建筑工地,其中有5个工地正在进行风钻作业。令人遗憾的是,调研小组发现,工地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善,工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旧没有保障,尘肺致死的接力棒还在风钻工人之中传递着。

 

以下为调研小组发现的一些具体问题: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零

《劳动法合同法》等在工地依然是一纸空文。在我们调查的16个工地中,一线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为零,所有风钻工人都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一旦发生诸如工资拖欠、工伤、职业病、工亡等情况,工人的权益仍将无法得到有力保障,可以想见工人们的维权之路将如当下的尘肺病工人一样,仍然是艰辛漫长并受到重重阻碍的。

我们访问的一名风钻工曾在深圳市华海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做过爆破员,他说公司给他发过爆破证,但是在他离开华海的时候,公司却强行收回了爆破证。爆破公司担心在工人确诊为尘肺病后,爆破证将成为工人索赔的证据。

 

二:社会保险缺失、工伤赔付艰难

无论是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劳动法》还是《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并且对工伤赔付作出了明确规定。然而在我们走访的工人之中,却没有人参加过社会保险。建筑业,尤其是风钻、孔桩、爆破等工种,工伤、职业病、工亡高发,工人没有工伤保险,权益处于毫无保障的危险境地。在09年尘肺病工人集体维权事件之后,几名尘肺病工人走上了法律维权之路。如今,两年多过去了,有的尘肺病工人命悬一线,还在苦苦等待着二审结果;更有尘肺病工人因迟迟拿不到赔偿,为了家里老小的生计,只能将生死置之度外,拖着病躯,继续外出打工。

 

三:工作环境恶劣,仍为干式作业

一名从事风钻22年的工人告诉我们:“09年工人集体维权后,工地上曾经搞过一段时间的湿式作业,但是老板觉得成本高、工期慢,只做了半个月就又改回以前的干式作业了。”由于作业方式没有改善,风钻工地仍然是尘土飞扬,工人的肺变成了吸尘器。据工友说:“打风钻时,井里的灰尘能喷得很高,往井下根本看不到人。”“这个活根本不是人做的,我们从井里出来,满脸满身都是灰,只有眼睛能看到,鼻子嘴巴都看不清。”据工人们讲,在09年集体维权之后,爆破公司只是被罚了几万块钱,停业了半个月,就又恢复原来的生产状况。极低的违法成本和缺位的监督,使得至今仍无法从根本上督促爆破公司改善工作环境。

 

四:安全防护用品缺乏,安全隐患严重

工地的劳动保护措施也严重不足。在和利爆破公司的一个工地上,风钻工人说:“口罩都是我们自己买的!公司发的是几块钱一个的棉布口罩,不管用的,井下面灰尘好大。”因为需要自己购买口罩和换垫片,有的工人防尘口罩会用上一两个月,甚至长达半年。在09年尘肺病事件曝光之后,从事风钻工作比较早、人数比较多的耒阳、张家界的工人自己会更加注意口罩的防尘作用。但对他们而言,在4元多的口罩中垫上两层湿纸巾仍是他们唯一能采取的防尘措施。

我们在工地上亲眼看30-40米深的孔桩,井下黑洞洞的,深不见底,也见不到下面的工人。工人就坐在一个普通的铁桶里被送到地下,如果万一铁桶或者绳索出现任何问题,后果则不堪设想。这些井的旁边仅用几个沙袋围着,没有任何防护围栏或警示标志。而在走访的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有一个工地刚刚发生了工亡事故。104日,一个工人在徒手拉水泵的时候,不堪其重,掉下去摔死了。

 

五:工作时间超长

在我们调查的工地中,为了赶工期,很多工地都是24小时连续打孔桩作业。在某工地,工人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6点到晚上11点,严重超过《劳动法》每天最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的规定。工地上没有休息日,每月开工时间经常达到30天。即便烈日高温下也没有停工,而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工人也没有能够依法拿到高温补贴。

我们还发现工人的工资依然没有按月发放,包工头说还是要等到工程结束,或是过春节的时候才发放。工人的住宿条件也非常恶劣,不仅环境卫生条件极差,很多宿舍还是男女混居。一些工人把妻子带到工地上,这些女工要么和丈夫配合着打孔桩、要么做杂工、要么在工地上做饭。在十人一间的工地宿舍里,他们仅仅能用一条床帘来保护自己的一点隐私。

一名风钻工表达了自己的心声:“我们希望情况能有所改变。现在整个深圳,还有很多人得了尘肺病。我们从深圳赚得了多少钱?深圳又从我们身上赚了多少钱呢?!我们一天也就赚几十、几百块,但是如果得了尘肺病,看一天病就要上千上万!如果不是我们这些农民工,深圳也建不了这么多高楼。”而至今仍在维权的工人跟我们说:“一切都和两年前一样,没有任何改善。”我们仿佛看到了双喜村的眼泪已经在中国大地的其他地方继续滴落,谁能听到那些沉默的呼喊和那些绝望的控诉?制造悲剧的风钻、爆破行业什么时候才能停下它们继续制造悲剧的脚步?

关于改善风钻工工作状况和救治尘肺病工人的建议

在调研中,工人向我们表达了他们的希望,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希望给我们买社会保险,并把社保卡给我们!

  2. 发给我们好一点的口罩!

  3. 公司要多配备一些专业的机架,让我们上下井的时候有一些保障,避免像工友那样掉进井里摔死的悲剧!

  4. 要湿式作业,不要因为一点成本和进度的问题就让粉尘充满我们的肺!

  5. 希望对工人的人身权益有所保障,如工作条件、工资、社保、身体检查。

 

尘肺病是一种对身体危害性极大,不可逆转的职业病,治疗费用非常高昂。我们看到很多尘肺病人在病痛的日日折磨中走向死亡,很多家庭因为尘肺病陷入困顿,很多孩子在年幼的时候便失去了爸爸。尘肺病已经制造了太多的人间悲剧,而在深圳的工地上,由于人保、安监、住建等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缺位,这种悲剧仍在不断地被制造出来。我们希望这些问题及早得到正视,问题早日得到圆满解决,让风钻工人的肺不再被粉尘堵塞,让每一个人都能在阳光下畅快呼吸。根据我们的观察和思考,我们也提出一些建议:

1、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从根本上改变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无社会保险的状况。

从耒阳、张家界尘肺病工人的维权经历可以看出,劳动关系的缺失阻碍了他们拿到应有的赔偿,即便是那些走法律维权的工人也需要忍受漫长的劳动关系认定程序。而爆破公司也正是因为缺乏合法的劳动合同的约束,才敢有恃无恐,拒绝购买社会保险,并改善劳动环境。

2、劳动监察部门和安监部门要加大对爆破公司的监督处罚力度,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

只有通过这样的手段,才能够促使爆破公司改变对工人的态度,从而实现劳动条件的改善,并能够依法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据我们走访的工人反映,爆破行业的利润惊人,而这些利润都流入到爆破公司和包工头手中,因此区区数万元的罚款对爆破公司来说根本无法起到任何惩戒的效果。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只能导致其视法律的威严如儿戏,视工人的生命如草芥。

3、建立尘肺病的国家赔偿制度。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老师认为,从技术层面上来说,国家应当建立一个尘肺救治基金。由国家对尘肺病人进行救治,建立赔偿制度,然后向担负赔偿责任的企业追责。唯有通过长期有效的赔偿,才能解决一个家庭的困顿。

尘肺病作为典型的职业病,在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不可能出现患病的情况,故而可以认定尘肺病的发生是由劳动、安监部门监管无力、用人单位违法生产所造成,而尘肺病人则是完全的受害者。因此,类似耒阳、张家界这类大部分患病工人无法获得合法赔偿的情况,政府理应担负起赔偿责任,不能让患病工人成为无辜的牺牲品。

在这方面,香港的经验可以借鉴。1980年《肺尘病(赔偿)条例》出台,198111日以后确诊病人的赔偿,则由依据《肺尘病(赔偿)条例》成立的“肺尘病赔偿基金会”来支付。按照法律规定,肺尘病基金会向建筑业和矿业企业按照工程款项的0.25%征款。工人到劳工处及职业健康证所,提供包括职业史等证明材料,并由“判伤委员会”的医生对工人的伤残程度做出判断;最后,工人根据鉴定的结论,向肺尘病基金会申请赔偿。从1993年开始,尘肺病工人每月获得赔偿,直至工人逝世。赔偿金额包括疼痛、痛苦与丧失生活乐趣的每月补偿(最低每月3180港币)、丧失工作能力每月补偿、判伤日期前丧失工作能力的补偿、护理及照顾方面的补偿、医治费用、医疗装置费用、死亡的补偿、亲属丧亡之痛的补偿(至少十万)、殡殓费(35000港币)。有劳动能力的尘肺病工人也会参加社会服务机构的培训,以便他们可以再就业,支持家中生计。在尘肺病人过世后,他们的遗属也会由社会服务机构组织起来,共同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问题。自1996年后,香港政府禁止使用手挖沉箱,尘肺病个案从1995年的159例下降到2011年的67例,而尘肺工人丧失工作的程度也由从过去的50%下降到5-10%。工人的工作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善,劳资关系也更加和谐。

 

4、推动建筑行业工人工会的建立,畅通工人反映问题的渠道。

工会作为代表工人利益的群众性组织,应该成为工人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载体,唯有如此才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举措。否则,工人正常的争取合法利益的渠道无法得到保障,而劳资关系失衡的状况必将对工人权益造成更大的侵蚀。

对此事件的妥善处理是对劳动价值和生命尊严的尊重,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最佳体现。深圳是中国改革的前沿阵地,各项改革都走在全国前列,我们真切期望深圳能再一次站在前列,领航事实劳动关系确认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展开,再一次争当全国排头兵。对于尘肺病问题的解决,我们也希望能一起努力!

 

附一:尘肺病的接力棒还在传递

20世纪90年代,湖南耒阳人垄断了风钻工这个看似高收入的行业,也在耒阳导子乡制造了一个个“尘肺村”、“寡妇村”。2009年的5月到8月,100多名因在深圳打风钻而患上尘肺病的耒阳工人去深圳市劳动局要求确认他们的劳动关系,为他们进行职业病的认定工作。但是只有十几人被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其中有社保并及时拿到工伤保险金赔付的更是只有寥寥数人。其余的尘肺病工人和因尘肺病已去世的工人只拿到了7-13万的“人文关怀”赔偿。如今,导子乡又有几十人因尘肺病去世,很多家庭就此破碎。通过这次走访,我们了解到,耒阳市导子乡还在做风钻工的人已不多,如今在深圳的风钻行业,张家界的工人成为主力军。尽管这些工人都知道打风钻会得尘肺病,但是生活所迫,他们又不得不继续从事这一行业。因为这些工人的家乡都是土壤贫瘠的地区,且多为山地,不适合耕种。人均耕地也只有几分田,一年一熟的耕作连家人的口粮都不能保证,孩子的教育费用、家人的生活费、医疗费用等更是需要打工来赚钱维持。为了能有一个温饱的生活,他们只能选择出来打工。工人说:“我们没有什么文化,要求文化的工作干不了,不要求文化的工作工资又低,只有这个工作工资稍高一点,一般干一天可以赚300元左右。”当我们给他们放《双喜的眼泪》时,他们表情凝重,似乎又一次感受到了死亡的逼近,一位耒阳导子乡的工人还给自己的工友介绍:“他是我们一起在观澜做过工,后来都死了……他原来很壮的,现在就剩皮包骨了……我们都叫双喜村是‘寡妇村’”。

现在,较多的风钻工是来自湖北神农架、广西来宾的工人,还有来自重庆、广东、贵州、江西、四川的工人,在深圳的地铁沿线,到处可见施工的工地和将要施工的空地,满目的塔吊、孔桩、安全帽、挖掘机、围墙……深圳好似一片大工地,而那里依然尘土飞扬,尘肺也就此在中国大地上继续蔓延,耒阳、张家界尘肺病人的死亡接力棒,仍在传递。

附二:艰难的第一案

徐新生、徐瑞宝、熊孟文、王贞国、王贞岩可以算09年“尘肺门”之后走法律程序的第一案了。工人们相信法律的力量,也相信政府的承诺。09年,深圳市刑警大队大队长告诉他们:“只要你们走完法律程序,拿到二审裁决书,我能保证你们拿到法律规定的赔偿。就算你们从公司那里拿不到钱,政府也会把钱给你们。”就是这样的承诺,支持他们走完了长达两年多的漫长法律程序,经历了十余次的开庭,无数的时间、经历、金钱的投入,他们始终坚信法律会还他们一个公道。

徐新生,20098月被深圳职防院诊断为贰期矽肺。

200991日他申请工伤认定,20091119日被深圳市社保局认定为工伤。龙城爆破公司对此工伤认定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

2010114日行政复议维持了市社保局的工伤认定行为。龙城公司仍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于201021日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之后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二审,市中院维持原判,社保局的工伤认定有效。而徐新生申请工伤待遇的劳动仲裁终于在201185日二审开庭,但是工人还是得不到法定的赔偿。

在看到工人病情严重,等着赔偿与治疗的时候,龙城爆破公司还一再拖延时间,并降低赔偿标准,迫使工人不得不接受调解条件。龙城爆破公司提出只给50%的赔偿,还要分三期付款。后来在工人的争取下,标准被提高到80%,并且是在一个月内赔偿款到位。但这也使得五个工人共损失近30万的赔偿。同期审理的熊孟文希望赔偿款在10天之内到位,都被龙城公司严厉拒绝。龙城公司的人还在法庭上辱骂工人和法官。熊孟文最终决定不接受民事调解,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法定的赔偿规定之于他们,已经成了一个的最高标准,即便如此,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拿到赔偿看起来仍是那么遥不可及。他们的要求并不多,如果最终不得不接受调解,他们只要求在法官和律师的见证下确定金额和到位时间,要一次性付清赔偿款,不要一拖再拖。

这是09年耒阳、张家界工人集体维权之后走法律程序的第一案。走到今天,从劳动关系鉴定、工伤鉴定到后面的一系列程序在法院和爆破公司看来,工人已经算走了“绿色通道”,但还是充满了艰难与不确定。我们期待接受调解的工人可以顺利拿到赔偿,走法律程序的工人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得到公正的结果,并顺利拿到法定赔偿。

 

大学生尘肺病调查小组

201111

1 报告首发于关注新生代农民工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f269690100vq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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