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有關政府債務與財政之回應

行政院指出,政府現有債務係數十年來長期累積結果,民進黨執政時90至97年度整體債務淨增加1兆3,935億元。馬政府上任後為因應天然災害、金融海嘯,參採國際作法採適度寬鬆財政政策,並以舉債支應,以提振景氣及災後重建。財政部皆確實遵照公共債務法所規定之流量15%及存量40%之債限規定,審慎規劃每年度舉債數額。截至100年7月底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4兆5,955億元,占前3年名目GNP平均數比率僅為34.6%,馬政府債務僅增加9,311億元。

行政院也反駁指出,政府財政收支平衡應從整體來看,除總預算外,尚應包括特別預算。民進黨執政時96年總預算雖未舉借,但特別預算舉債支應1,017億元,仍無法達到預算平衡。如按民進黨標準,馬政府執政時97年度總預算亦未舉借,亦可宣稱達到預算平衡,惟此種說法與事實不盡相符。

行政院指出,政府近期負債增加的主要考量是站在財政管理的角度,兼籌並顧「國家建設」與「刺激經濟」,就民進黨蔡主席指稱3年國債增加1兆3千億元,實際上,其中,已列入年度總預算債限額度約5,950億元,馬政府3年,當年舉借債務最高的是99年度2,247億元,比前任政府前4年(90~93年度)的2,770億元、2,450億元、2,379億元、2,300億元都低,顯示政府絕無蔡主席所謂支出浮濫浪費。至於,屬於以特別預算、不列入年度債限管制的約7,968億元,主要是因應特殊情況如天災、國際不景氣的需要,因此以舉債方式將未來要建設的項目提前規劃執行,或是加速進行原本就應該進行的建設,這類建設不僅一方面減少未來的建設投資,另方面也對當前的提振經濟有幫助,因而有其必要。

行政院也進一步說明,我國債務相對別國屬於穩健,在2010年,我國中央政府債務餘額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33.4%,比2009年美國的67.1%、英國的73.2%、德國的47.2%、法國的82.7%都低。另比日本2010年的194.3%、新加坡2009年的113.3%也都低很多,只比南韓2009年的32.3%稍高,顯示我國債務屬於穩健狀態。除此之外,我國政府因應債務需求所發行的債券約有七成是由公股銀行承購,政府負債幾無外債,從債的本質上來看,亦是相當穩健。

行政院強調,為了促進財政健全,確保財政穩健,早已持續推動中長程財政健全方案,積極落實執行財務、稅務及財產管理等3大核心業務,達成營造優質投資環境、提昇產業競爭力、促進租稅負擔合理化及改善所得分配等目標。特別是秉持「增效率」、「廣稅基」及「簡稅政」的原則,持續推動賦稅改革,藉此吸引資金回流,進而擴大稅基,增裕稅收,使國家財政永續發展。

行政院同時澄清,蔡主席提及「2009年創下75倍所得差距新高」,實際上,根據主計處依IMF調查方式辦理98年家庭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按5等分位分,所得差距倍數僅為6.34倍,民進黨以代表性較差的所得稅申報資料,又採國際上罕見的二十分位法所核算之75倍的差距,並非國際評比的標準,實為誤導的作法。事實上,我國所得差距最高的年份並非98年的6.34倍,而是2001年的6.39倍。

此外,蔡主席就不動產交易價格登記制度,提出逐步漸進的原則。事實上,行政院經建會早在99年4月經院會核定的「健全房屋市場方案」中早提出詳細的規劃,並已推動進行,有關規定亦已納入送立法院審議之修法草案中,民進黨的主張不過是另種牙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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