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滅超時工作 終結責任制 廢除勞基法84條之一
電資工會、保全工會發動「父親節不快樂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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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5

活動內容:父親節不快樂 祭拜過勞死好兄弟 時  間:100年8月7日上午10:00-12:00 地  點:行政院勞委會(隨後遊行至台北車站新光三越廣場) 人  數:約200人 主辦單位: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 新竹地區保全業產業工會 聯合主辦: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新竹縣議員高偉凱服務處)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 高科技冷血青年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 勞動人權協會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連 絡 人:羅添福0937-133256(新竹地區保全業產業工會祕書長)      林名哲0953-532001(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祕書長)      高偉凱0910-170417(勞動黨新竹縣議員)

說明: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開放了保全業等行業工時可以突破本法規定的每日八小時、每兩週八十四小時、每七天至少休一天、十九天國定民俗勞動節以及女工夜間工作等規定,在職場上,實際造成保全員每月工作幾達300小時甚至更多;即使某些地方主管機關規定以240-288小時為上限,但因薪資過低、人力不足、同業競爭,也使保全員實際工作經常達到每天12小時、每月26天的情況。

因為八十四條之一的開放,使得更多製造業、服務業更容易以「責任制」的名義,違法要求員工在沒有加班費的情況下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造成工程師因過勞而生病、猝死。

超時工作使得許多父親無緣經常履行父親的責任:好幾天沒看到小孩醒著的樣子,甚至好幾個禮拜沒跟小孩說一句話;還有人累到「沒力氣當爸爸」,和托兒教育費用並列為少子化的主因。有老師反應,某些學生的家長根本沒簽過聯絡簿、作文或其他要請家長配合簽收的文件。

以科技業員工為主的電資工會、和保全員組成的新竹保全工會,及勞動黨,向勞委會呼籲: 1. 廢除勞基法84-1。不論工作性質,一律以工作八小時為上限。工作性質只能影響雇主監督工作的難易度,而必須採工作時間或工作量協商制,不表示就可以超過「八小時」這個普世的勞動憲法。單項工作即超過八小時的極少數職種,也必須遵守兩週八十四的原則。 2. 協助創造有利於工人爭取調薪的環境,讓領加班費的工人,也不必為了生活所需而不得不「喜歡加班」。 3. 修正有關加班的法規或解釋令,讓加班的成本大於增加雇用的成本,以降低工時來增加就業機會。

主題: 
活動日期: 
201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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