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越籍移民 外交部開人權倒車

2011/06/27
南洋台灣姊妹會社工

責任主編:樓乃潔

日前媒體報導,在內政部日前召開的「人口政策諮詢會議」上,外交部引用人口統計,指出越南籍配偶人數眾多,將「影響我國國家安全」,建議內政部就外國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案件設定人數配額或比例限制。對於外交部的建議,雖然內政部消極回應「宜審慎考量」,外交部也強調此建議案僅為討論意見,無拘束力亦未定案,然而由是即可看出我國外交部對東南亞婚姻移民之歧視心態,以及其對國際人權公約的無知與漠視。

2009年我國簽署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二十三條規範國家對家庭團聚與權益之保護,其中,不同國籍的伴侶應受家庭團聚權保障,以「依親」為由的移民不受一般移民的配額限制乃多數先進國家的共識。讓人驚訝的是,作為我國高級行政機關、且職掌涉外事務的外交部竟然對此重要的人權公約似乎一概不知,無怪乎移民團體常在個案服務中經驗外交部的蠻橫霸道。

「南洋台灣姊妹會」服務的個案阿華為一越籍男性,其與台籍女性小美結婚後,外交部卻連續兩次核發給阿華加註「不得改辦居留」的「停留簽證」。依規定,持「停留簽證」入境的外國人不能在台灣工作,除非能於停留期間辦理居留證,然而,由於阿華持的停留簽證已註記「不得改辦居留」,因此阿華有長達一年的時間無法在台合法工作,時值小美與阿華的寶寶恰好出生,小美因需授乳難以外出工作,家庭經濟狀況岌岌可危,好手好腳的阿華礙於簽證性質無可奈何,只得眼睜睜看小美與孩子捱餓受驚。更令人為之氣結的是,當移民團體拿這些嚴重傷害國人權益的案例詢問外交部時,外交部理直氣壯地以「簽證核發是國家主權」回覆,確實,外交部有絕對的權力不附理由發給各樣簽證,然而當其簽證核發已深切影響國人權益之際呢?

台灣的「東南亞婚姻移民」約於1990年代加增,經過十餘年的努力,移民人權與相關制度保障才漸進步。如今,理應與國際接軌、職掌涉外事務的「外交部」卻漠視國際人權公約,任意損害移民人權,實在令人嘖嘖稱奇,而其戕害的豈只只外國人,與外國人士締結婚姻的我國國民亦遭魚池之殃啊。

回應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馬英九集團」所隸屬之外交部,最近主張要限制居住台灣的越南人民之成長,真是太沒有遠見啦!難道「馬英九集團」不知道居住台灣的越南人民,可是台灣的「獨立建國」之原動力嗎?

「馬英九集團」所屬的中國國民黨,就是一個沒有遠見的政黨,它們過去忽略越南革命家潘佩珠、阮太學、武鴻卿等獨立英雄,沒有適時對他們協助,結果現在越南淪為越南共產黨專制獨裁政權的統治之下。假如當初執政中華民國的中國國民黨政權,能完全援助越南民族主義獨立運動革命家潘佩珠、阮太學、武鴻卿等英雄,越南將是完全親近中華民國的友邦。

現在「中國統一」已經不太可能(除非全力支持中國大陸異議人士劉曉波的民主運動),否則台灣將來的前途是「維持現狀並邁向獨立」,所以居住台灣的「二十多萬」(人口有待確定)越南人民將來會是台灣「獨立建國」原動力。敬請執政中華民國在台灣的「馬英九集團」好好三思而後行,居住台灣的越南人民會是未來台灣「獨立建國」的希望!

看到這個報導,不禁想起幾年前某立委說,越南經過越戰,很多人體內都有美軍的化學藥劑......。至於樓上引述什麼南越被北越統一的事,什麼獨立的事,可見沒讀什麼書,最好先看看美國CIA在越南做了什麼好事。

>>>>>可見沒讀什麼書,最好先看看美國CIA在越南做了什麼好事。

聽你在說什麼鬼話?我是越南革命家潘佩珠、阮太學、武鴻卿等獨立英雄的支持者,跟吳廷琰、阮文紹等南越貪污腐敗的政權沒有關係。笨蛋!

不知道中國眷屬申請是不是也這麼難?為什麼東南亞的外籍人士對台灣付出這麼多卻要受這種不平等的對待?國道鷹架壓死9個外勞媒體報沒一個禮拜,中國遊客在台灣受傷反而都會有一連串的系列報導簡直比台灣人自己還寶貴。更可悲的是最後9個外勞沒人知道姓名,名單上只寫阿X的綽號,而中國旅客各個有名有姓身家籍貫親戚朋友全查得一清二楚。
我知道生命無價只是口號,但是台灣人還作賤自己去呵護討好過去是敵對關係,現在還挾著各種優勢對台灣不懷好意的中國人。
只能說,台灣人真的很賤!對方對你越不好你越愛。

二樓的只會罵人,搞不清楚狀況,還是不去了解美國CIA在全球搞什麼東西,連一些美國人都看不下去了。不過,三樓的更是厲害。

老是愛在這邊炒作反中情緒的人放棄吧。中國眷屬比越南的更不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