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夢幻與現實的抉擇-核電政策的經濟思索

2011/06/08

2011-06-08 新聞速報 【林建山/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總統府520「能源政策會議」,馬總統兩點裁示:不興建核五,核一二三廠不延役;在全國不限電,兼顧減碳與合理電價原則下,訂定國家能源因應方案。在建國百年系列活動時則強調:保證核電安全,但目前無法完全放棄核電。這算是到目前為止,馬政府比較明確清楚的核電政策主張。

 由於社會反對者之無限上綱「非核家園」的價值與夢幻,使得政治人物及執政團隊在面對國家經濟現實之際,出現諸多左右進退維艱為難的窘局。事實上從現實情境與可能性來看今天臺灣核電政策抉擇的爭議,有幾個構面的思維非常必要:

 第一,從全球大環境的演變情勢,地球暖化是人類社會在今天也是可見未來所面對的最大威脅,其肇致原因,一般皆歸咎於二氧化碳CO2排放持續暴增所致,聯合國的調查研究資料顯示,碳排放的元凶,以發電最大占35%、交通運輸占30%、產業占20%,三者合計高達85%,而燃煤尤其是發電排碳的最中之最,燃煤的每小時單位碳排放955,是核電的240倍;而現在全球的能源使用狀況,潔淨能源的貢獻率占比29%,不到全體的三分之一,其中核電占19.5%(達七成水準)、水力發電占7.0%、再生能源2.4%(即風電1.3%、地熱1.05%、太陽能0.05%)。聯合國預測,到2025年,潔淨能源份額占比,可能提高為三分之一,但是再生能源的最大可能率,也祇能提高到5%的頂峰值,換句話說,即使再過15年,祇占5%的再生能源,絕對無法取代其他的95%,成為任何社會的基載能源。

 第二,對於能源使用的政策抉擇,其不同的使用的選擇,所需各別面對的風險,包括營運管理過程的意外、天災人禍肇致後續負效應、對生態環境的衝擊、對社會價值行為的劣化變異影響,當然都是今天,不論是用核或非核,所必要預測評價探討的重點。在用核與非核的能源政策選擇中,非核的選項,除了占2.5%

的水力及再生能源,可以稱之為潔淨能源外,其他占絕大部分的用氣、油、煤之火力發電,都是骯髒能源,在臺灣,尤其是必須以燃煤為其唯一必選,是則非核不非核的議題,究其實,也就是用核電或用燃煤發電的選擇罷了。

 用核的風險機率,在過去40年來,全球442座核電廠中,曾經意外災變的是美國三哩島、蘇俄車諾比及最近日本福島,前二者根本是人為因素所肇致,福島則為系統缺失所致,但3案之直接致死人數,均在兩位數以內,受衝擊空間範圍亦限在方圓10公里之內;但是火力發電的全球CO2排放量三分之一強貢獻度,才真正是引申地球暖化的最大元凶,其所肇致的人類死亡、動植物滅絕,則是以百萬億計算的;核電是聚焦的急性病,容易形成新聞與關注的重點,燃煤之禍,則以其價廉而普及分散,除非像2006年高爾提出「不願面對的真相An Inconvenient Truth」之控訴那樣,否則容易讓人失卻感覺,而率以注意力之輕忽。

 第三,任何國家的公共行動與政策抉擇,都必定存在效益與成本的兩個變數,主政者既不能「效益唯一」也不能「成本唯一」,作為決策的極端值;如何在效益成本的結構比組合中,找到最不會肇致偏頗失衡的支點,完全胥視決策者的知識、格局、前瞻遠見與洞察力,核電與其他替代能源的成本效益是甚麼?綜計結

果究是淨效益抑或是淨成本?是否達到「全面可感」的顯著性?從國家社會整體競爭力和福利水準變動看,究是會加分抑或是會減分?無一不是極其關鍵性;但是高度感性的「道德觀」、「倫理觀」是最不能促進量化評比與理性抉擇的成本效益指標。

 第四,從更務實的政治社會現實來看,若用核、非核效益與成本之轉嫁負擔,完全排除政府之補貼、補助,而必須讓能源費率與電價,充分且完整地予以反映成本,則社會民粹的態度、判斷與抉擇,必然就會有所改變!更何況,在一個自由市場經濟的民主社會,所有公共行動與政府決策,本須依循「多數決定」的普

世基本法則,不能因為喧嘩高調、抗爭激越,就要因之改變為「少數擅專」「少數否決多數」的乖異決策;在這種決策思維中,核電政策公投的可信賴度及其「多數代表性」,應該遠遠高過「千分之一怒吼上街群眾」的大社會意向。

 馬政府在面對這樣一個影響國家下一個百年榮景的重大政策抉擇之際,千萬不要再犯下任何「偏聽誤國」之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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