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車 暗藏殺機」系列(二)客運肇事悲劇 下一個輪到誰?

2004/09/28
工人民主協會執委、自主工聯幹事

  當一昧撻伐大法官逾越職權未守本分時,我們似乎忘了「失職、不依法行政」早是台灣官場文化的慣例,否則,為何政府「總是」「定期或專案檢查」國道客運,客運業的肇事悲劇卻仍層出不窮?

【每日乘坐的市公車也充滿殺機】

  事實上,不只長途客運,連我們身邊的市公車也暗藏殺機。行車路線遍及北台灣的基隆客運近日爆發嚴重勞資爭議,其惡劣的資方,正是稱霸北台灣、旗下握有六家客運(淡水、指南、中興、光華、基客、欣和)的中興集團。

  客運業超時工作已非新鮮事。依據基客工會長期調查,近九成基客員工每日工作13~16小時以上,嚴重違反勞基法每日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規定。工時長不打緊,依最保守估計,95%員工每月工作25~27日,休假不到3~4日!而這樣嚴重超時工作的狀況下,逾四成員工月薪不到35000元,僅三成三員工可領35000~45000的待遇!(基隆客運勞動狀況調查報告:基隆客運員工勞動狀況統計資料、基隆客運車況調查)

  這一切都還未止住資方為求利潤不擇手段的貪婪野心。近日的勞資爭議就是資方片面變相減薪,設定里程與營收目標,逼迫員工繼續超時勞動、放棄休假。未達目標者將再減薪6000~8000元,而能達到目標的,必須每日每月不眠不休,持續跑車30天以上。(基隆客運勞動狀況調查報告:新訂薪資準則與舊制薪資比較表)

  這樣的車子,誰敢坐?但北台灣、身在首都的市民天天都在坐。中興集團旗下,基客還只是小卡,據聞淡水客運工時都14小時起跳,行經士林的光華巴士更違法大量雇用臨時契約工跑車,員工待遇及行車安全都毫無保障!

  弱勢勞工終於忍無可忍,即便放下工作被扣薪也要到勞工局一趟,尋求官方協助。可換來的總只有一句何不食肉糜的「勞資協商、自行解決」,違法的資方連一張罰單也接不到。(基隆客運勞動狀況調查報告:資方違法事項一覽表)

【資方財大氣粗,官方魄力會轉彎】

  面對資方財大氣粗,官方是否真的無能為力還是「魄力會轉彎」?

  遇到惡劣蠻橫的資方,法令還賦予了主管機關介入處理即時解決之道。例如:公營、公用及交通事業勞資爭議,有影響公眾生活或造成公共危險者,勞委會應立即召開「處理重大勞資爭議協調會報」,邀集各相關部會,對於無視法令的資方採取必要措施。如協調財政部清查資方帳目資產、內政部限制其出境、交通部收回客運路權…等作法,強力要求資方解決問題。又或者,公路法第47條規定,汽車運輸業經營不善、妨礙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時,公路主管機關得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者,得停止其部分營業或廢止其營業執照。

  問題在於「非不能而是不為也」。這讓我們不禁想問,是否正是在天子腳下,惡劣資方才敢有恃無恐、為非作歹?否則為何「人權立國」的扁總統、「講究法治」的馬市長帶領的團隊都毫無積極作為?

  法令規定對客運業勞工竟已成一種奢侈的要求,而客運業似乎也永遠是勞動法令的法外禁地。1988年,苗栗客運員工就為了爭取落實勞基法而罷工,相同的是十多年後的今天,勞基法仍被擋在任一家客運的門外。但極不同的是,當初支持參與苗客罷工、在野的民進黨,如今已經在中央與地方執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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