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內頒模範勞工 場外頒無能獎

2011/04/29

【聯合報╱記者湯雅雯/台北報導】

五一勞動節前夕,勞委會昨天舉辦模範勞工表揚大會;場外也是熱鬧滾滾,工會團體高舉旗幟標語,甚至演出行動劇,頒發「諾貝爾無能獎」給總統馬英九和行政院長吳敦義,反諷兩人協助資本家剝削勞工的重大貢獻。

團結工聯高唱「沒什麼了不起、沒什麼了不起」當配樂,勞工頭帶馬吳面具,演出獲頒「諾貝爾無能獎」的表揚劇。

桃園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說,台灣政府無能,讓現在的大學生畢業只能領廿二K,加上近來超時工作過勞死頻傳,台灣整體勞動條件並無改善,也看不到未來。

他強調,五一勞動三法上路,表面上讓工會多元化,實際上是更限縮「罷工權」,且吳揆大讚企業發明無薪假應得諾貝爾獎,「政府堅持和資本家站逗陣」,五一當天勞工將抬棺遊行,表達基層憤怒。

模範勞工頒獎場內,共表揚五十一名全國模範勞工,其中罹患視網膜色素變性的陳琇玲,雖然三十歲後視力逐漸模糊,常被罵「小姐妳沒長眼睛」和跌倒,但她仍保持樂觀態度,十年來共翻譯了八十多本書及歐巴馬自傳等代表作。

陳琇玲說,「學習放下,與疾病共存」,至少自己還看得見,希望能幫助更多視障同胞發聲,回饋社會。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也特別向她致意,強調她的樂觀與謙卑,是所有勞工最好的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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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物只會做出這種事情,等到選舉結束後就把人民踢到一邊去。<<。各政黨的政見能夠以有效的降低外勞在台灣的工作人數(把工作機會還給台灣人)及提高雇主雇用年紀大的人充份就業,這種政黨在選舉的時候才會獲得選民的支持,因為你給人民有飯吃,人民自然而然就給你有飯可吃,你不給大家有飯吃,到時候你就沒飯可吃,你沒飯可吃就跟人民找不到工作可做是同樣道理的。

據報載官員説國家考試的警察,因要抓壞人,需要體力,所以招考年齡有限制,有其必要性。那麼已經考進去做的警察超過應考年齡的年齡後是不是不適用該資遣了,因為體力已不足沒辦法抓壞人。女性以前也不行考警察,現在可以考了,女性的力氣(量)有比男性大嗎?大部份是沒有的,既然沒有也可以抓壞人,考警察沒有性別歧視是做到了,年齡歧視還有待改善。況且警察裏面有很多單位都可以做,例如行政、文書、看監視器辦案、處理交通事故、站崗等等方面都可以做,又不是每個警察都要在第一線抓壞人,現在大家教育程度都提高了,社會上的暴戾之氣慢慢的減少,作奸犯科的人沒有以前多了,也沒有這麼多壞人可抓了,所以限制年齡根本就不能跟要抓壞人,需要體力劃上等號,最好交由能夠以大法官解釋為準,讓全民信服。

空有就業服務法是沒辦法要求雇主及廠商遵守不得歧視年齡及性別的,唯有再立其他的配套方案法律來強制讓雇主及廠商遵守不得限制年齡及性別來強制雇用台灣人才能治標及治本,如果雇主及廠商不遵守就要處罰,要不然在台灣出去逛街滿街都是外勞,台灣人都找不到工作做就會造成犯罪率的攀升,如搶劫、自殺等等的社會問題,所以要解決一些社會問題首要是要從降低國人的失業率這方面好好的著手,要降低國人的失業率必須強制要讓廠商不得限制年齡及性別,政府
要好好的設立一套的監督機制。

我覺得罰30萬實在太便宜了~<<<按秒連續開罰以30萬的標準
應該要罰300萬!!這樣那些不肖企業才會怕!!!按次連續開罰

用手機費率的開罰雇主方案最好了

拒65歲求職男 台綜院挨罰30萬
更新日期:2011/04/30 08:26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台灣綜合研究院招聘研究員,郭姓男子因年逾六十五歲被拒門外;新北市政府認定台綜院構成「年齡歧視」,開罰卅萬元。台綜院不服打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開罰有理,判決台綜院敗訴。

台綜院否認年齡歧視,但當初卻以電子郵件回覆郭姓男子,內容寫著「由於本院研究人員有服務年齡的限制,亦即最高六十五歲,故無法接受您的求職申請」,成為敗訴關鍵。

法院認為,台綜院剝奪六十五歲以上長者進入勞動市場的機會,損害郭的工作權,違反就業服務法「雇主對求職人,不得以年齡等原因歧視」的規定。

前年七月,台綜院接受陸委會委託,專案研究兩岸三通後陸配政策的規劃評估,招聘研究員一名。郭姓男子上網應徵,不滿因為逾齡無法參加面試,向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申訴,委員會決議歧視成立。

台綜院不服被罰,提起行政訴訟,辯稱郭姓男子的學經歷和專業領域研究經驗,都不符招聘條件,否認純粹以年齡為條件拒絕郭姓男子,但法院不採信。

判決指出,勞動基準法雖然規定勞工滿六十五歲,雇主才能要求強制退休,但六十五歲不應成為就業年齡的上限;雇主不能在招募、雇用、升遷、勞動條方面,依勞工的年齡不同而有差別待遇。

法官強調,強制退休的目的,在保障勞工的生存權,避免勞工過度工作影響生命、健康;但權衡生存權和工作權時,仍以保障工作權為先,必須有相當充足理由,才能剝奪工作權。

而且近來醫療科技發達,高齡化社會、少子化趨勢明顯,已很少有國家採取法定屆齡強制退休制度,至多規定企業資遣勞工時,應按年資補償。

判決指出,雇主想透過強制屆齡退休的規定,促進人事新陳代謝,增強企業競爭力,但這也扼殺有意願、有能力的中高齡勞工,想繼續工作的留任機會。也就是說,強制退休,應視勞工能否勝任工作內容,而非限定特定年齡門檻。

本案為簡易訴訟,台綜院必須提出有力的法律見解,才能獲得最高行政法院的同意上訴,否則就敗訴定讞。

【記者朱婉寧/台北報導】台綜院副院長李安妮昨天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判決,無法回應此事。她說,「現在社會太亂了,太多空穴來風的事,我無法在事情沒弄清楚前回應此事。」

政治人物只會做出這種事情,等到選舉結束後就把人民踢到一邊去。<<。各政黨的政見能夠以有效的降低外勞在台灣的工作人數(把工作機會還給台灣人)及提高雇主雇用年紀大的人充份就業,這種政黨在選舉的時候才會獲得選民的支持,因為你給人民有飯吃,人民自然而然就給你有飯可吃,你不給大家有飯吃,到時候你就沒飯可吃,你沒飯可吃就跟人民找不到工作可做是同樣道理的。
政治人物連就業服務法的漏洞都沒辦法修改,根本是無法杜絕雇主及廠商歧視年齡及性別的,唯有再立其他的配套方案法律來強制讓雇主及廠商遵守不得限制年齡及性別來強制雇用台灣人才能治標及治本,如果雇主及廠商不遵守就要處罰,要不然在台灣出去逛街滿街都是外勞,台灣人都找不到工作做就會造成犯罪率的攀升,如搶劫、自殺等等的社會問題,所以要解決一些社會問題首要是要從降低國人的失業率這方面好好的著手,要降低國人的失業率必須強制要讓廠商不得限制年齡及性別,政府要好好的設立一套的監督機制。

公家機關有腦殘天兵公務人員

和通緝犯身分證同號 倒楣收對方罰單
更新日期:2011/04/30 00:18 廖宗慶

桃園一名游姓男子,民國86年就發現自己身分證號碼跟一名蘇姓通緝犯一樣,不僅造成他生活的困擾,連找工作都不方便,直到去年戶政事務所發現後,才把通緝犯的身分證號碼改掉,本來以為生活可以恢復正常,沒想到今年又收到法務部寄來的蘇姓嫌犯罰款催繳書,讓游姓男子超傻眼,擔心對方已經入獄服刑,不僅生活又會被打亂,搞不好連薪水都不保。

受害民眾:「身分證號碼就已經更改好了,為何他先前犯罪的資料,都還是留在我這裡?」

拿著催繳通知書,游姓男子滿臉無奈,因為早在民國86年就發現自己的身分證字號,和一名蘇姓通緝犯相同,生活步調完全被打亂,好不容易去年戶政事務所終於發現烏龍,把對方號碼改掉,沒想到今年又收到法院通知。

收件人除了有蘇姓通緝犯外,游姓男子也被加註在後方,就連住址也是寄到他家,才知道原來法務部的資料沒有同步更新。中壢市民代表賴立竹:「這個蘇姓民眾目前來講,應該是在監獄裡面服刑,對於這件事情我們認為說,該不會說蘇姓民眾,所有以前欠下的稅金、欠下的罰單,甚至犯罪的訊息,都加諸在游姓民眾身上。」

痛批法務部便宜行事,因為身分證字號會發生重複的狀況,是由於民國86年之前,戶政事務所都由人工作業,所發生的疏失,但電腦化後幾乎都更正,法務部的資料庫也應該更新,沒想到卻還是出現重號的問題,造成民眾困擾。受害民眾:「對我工作上面造成很大的困擾,包括先前要加入民防的時候,他們都會問說,怎麼資料打出來不是我的名字。」

無緣無故被當成通緝犯,真的很無奈,游姓男子拿出身分證,要相關單位看清楚,證明自己真的不是通緝犯,盡快脫離這種不方便的生活。

雇主貪小便宜的事實
這是雇主貪小便宜的事實,造成全民薪資結構降低的起因。

沒有了外勞台勞的工作機會就會增多相對的薪資也會提高台勞薪資提高 就有多出來的錢去消費其實這就像食物錬一樣百姓買東西~~>賣東西的老闆賺錢~~>老闆賺錢就提高薪資給員工員工有錢就會去消費而現在變成老闆請外勞為了要賺更多的錢~>而外勞賺了錢存起來回故鄉本地台勞因工作沒保障 薪資又因外勞而相對的調低 變成低廉的勞力所賺到的錢也不敢隨便亂花 能存就存 造成消費能力降低而老闆感覺台灣市場變弱了 百姓沒有太大的消費能力 於是找尋海外市場難怪古人的職業排名 士農工商

商人會是最後一名 最低賤最讓人看不起 <<<雇主所造成的結果。

霸凌事件會一直不斷發生大欺小及多欺少,國小國中高中要全面實施跆拳道教育,讓弱勢者可以保護自己不會被欺負。<<<<有些壞學生會欺負好學生。

霸凌1天2次 家長控校方反應慢
更新日期:2011/05/01 10:01
一名新北市學生家長出面控訴,就讀國中的女兒,在去年6月遭受同學毆打施暴,誇張的是,動手的學生1天2次,先後在校內、校外連續呼女學生巴掌。校方在家長向警局報案後,才緊急介入處理,被批反應慢半拍。 從監視器畫面看見自己女兒,放學被約到學校旁,號稱「喬事便道」的死巷內,被大批同學逼到牆角,不但挨了好幾個巴掌,還被施以拳腳,誇張的是,穿著制服的學生,有的抽煙,有的男女相互擁抱、嬉鬧圍觀,讓做媽媽的不敢相信眼前所見。 拿出驗傷單,女學生臉部、頭部多處挫傷,制服還留有腳印,學生家長說,女兒在校與同學擦撞發生不愉快,當天在學校廁所就被狠狠教訓,沒想到出校門又被堵,校方渾然不知。 儘管校方事後已經介入調查,施暴學生也記過處分,但受害女學生傷害已經造成,家長說要要訴諸司法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