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生是個假爭議 政府奸巧是事實

2007/01/11

  位於新莊的樂生療養院已經不是第一次上街頭,我相信尤其居住北部的多數市民都已經知道:樂生院面臨著能否與捷運機廠共生的爭議。然而時至今日,卻鮮少有人知道,這個爭議其實是假的,是許多政府部門合謀,技巧地逃避全區保存之可能性的搓湯圓遊戲。

  為和如此說?讓我們透析文化單位與工程單位是如何打假球的。首先,台北縣文化局從2001年開始,從不間斷地以「重大工程」為理由,拒絕進行古蹟審查。當時內政部絲毫沒有干預的立場。到了前年底,新版本文資法公布,賦予文建會代行職權的機制,也確實將樂生訂為「暫訂古蹟」為期半年。一年以來,不但沒有任何單位正式依法進行「古蹟審查」,當縣府再次將燙手山芋推給文建會後,文建會改稱「地方已在進行工程變更作業」而認定自己無法介入。

  原本捷運局面對社會輿論總以技術杯葛,直到前年才對劉可強教授的替代方案鬆口表示「技術可行」,然而仍不願意進行變更。但是北縣政黨輪替以後,捷運局卻又立刻自行公布捷運局版本的「保存40%」,即此時的方案。不過,同一時間文建會自行委託同樣是捷運專業的欣陸工程顧問公司,研擬了可保存高達95%的替代方案,不但再被捷運局技術杯葛,文建會自己也不敢對外公佈。

  如此一來,便造就了「假爭議」。我們早已看見,無論是歷史資產與人文網絡的的古蹟價值,或者工程的新可能性,都已由政府部門自己認可,於是那些看似社會運動者造成的社會爭議事件,實質上只是政府部門沒有人願意承擔政治責任的後果。雖然,無論90%,或者40%,仍都不夠,因為這樣的替代方案都是跳過了古蹟指定的程序而進行的,這些方案沒有辦法把樂生院裡的人、社會關係與空間視為不可分的文化資產,不是先考慮「人」的。癩病在空間上的隔離與社會上的歧視,是個深沈的歷史問題,當全世界都已著手保障癩病患者的居住權、醫療權的當下,台灣政府如此作為將貽笑國際。

  尤其台灣政府並非專為癩病患者打造更適宜居住的空間才拆除舊空間,政府不是以患者的考慮做為優先。當社會要求保障醫療權,衛生署卻要求患者再次搬遷,若非選擇搬入高層的普通醫療大樓,將無法獲得醫療與持續居住的機會,另外,原本善意的「回歸社區」此時也成為政府的藉口,當政策上完全沒有去除社會污名之配套的時候,就要求患者簽署自行返家的聲明。這兩種作為都罔顧患者實際所需的長期醫療與心理、生理環境。

  我要再次重申,捷運與古蹟的爭議是個假爭議,因為政府不敢面對全區保留後的公共支出,然而政府卻願意拖延古蹟指定程序,或者拖延變更設計的時程,因為如此會把社會壓力都轉移到患者身上。這樣策略就是強迫搬遷的事實。

台北縣政府隨時可能為了保障捷運開通的時間,而以武力侵入樂生院,他必定會說政府早已備妥安置方案,可是,就連「安置」兩字也是個語言遊戲,因為在沒有選擇權的狀況下,一切的遷徙都是被迫的,都只是奸巧政府的一種處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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