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猝死員工 查明確屬超時工作

2011/03/02

【中央社╱台北2日電】 2011.03.02 06:16 pm

宏達電1名謝姓員工在2月21日疑似過勞死案,勞委會今天表示,調查顯示謝姓員工超時工作屬實,至於與過勞死的因果關係,尚待調查單位釐清。

謝姓員工猝死事件,親友質疑他是過勞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近期針對此案調查,報告確定謝姓員工猝死案確實有超時工作。

依現行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的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勞委會副主任委員郭芳煜說明,北檢所調查謝姓員工的門禁卡刷卡紀錄時間,發現他在猝死日(2月21日)的前1個月平均加班時數(即延長工時)是48小時,但由於內含多天年假,所以難以評估認定。

北檢所再針對謝姓員工死亡日的前2個月至6個月調查,發現謝姓員工月平均加班時數是68.5小時,再總平均猝死日至6個月前,月平均加班時數是65.1小時。

郭芳煜表示,謝姓員工在過農曆年前明顯超時工作,地方政府應開罰。至於超時工作與過勞死的因果關係,尚待釐清認定。

【2011/03/02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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