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削!國體大派遣工 月薪3萬實領萬餘

2011/03/02

【聯合報╱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

2011.03.02 10:35 am

「國立體育大學派遣工委屈無處申」記者會 / 曾學仁

國立體育大學將園藝工作發包委外,得標廠商卻要求派遣工回繳薪資,並低報勞健保,勞退金也由勞工薪資扣繳;受害工人出面陳情,月薪三萬卻實領不到兩萬元,立委潘孟安呼籲,教育部、勞委會應儘速介入調查。

桃園縣社區環境服務人員職業工會顧問杜光宇表示,體大三年前將園藝工作外包給斗記企業,契約明訂月薪三萬,但斗記卻要求工人繳回兩千,也違法低報勞健保,曾有員工反應,立遭開除;體大明知不法情事,卻一再與斗記續約。

杜光宇指出,今年體大改與儷潔公司簽約,但儷潔變本加厲,員工每月須繳回五千八,勞健保完全由員工自負,也不支付勞退金,契約雖規定工人月薪三萬,實領卻不到兩萬。

陳情工人沈永風無奈表示,他已在體大工作十年,三年前工作被外包後,飽受不平等待遇,公司也沒解釋為何要回繳薪資,「老闆欺人太甚!」今年他無預警遭儷潔解雇,經學校協調,儷潔只願以日薪計酬方式回聘,讓他無法接受。

潘孟安指出,公部門進用派遣工比例逐年攀升,現有近七十萬人,但派遣工權益卻在廠商低價搶標中被犧牲;他要求體大給個交代,並呼籲教育部全面清查大專院校派遣工,也希望勞委會配合調查,了解公部門派遣工權益受損情況。

勞委會專委王厚偉強調,派遣工也適用勞基法,會對公部門進行更嚴格監督,並了解現行公部門派遣工權益是否受到保障。

【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教育部高教司昨天指出,國立學校等公部門用人會遵照勞基法,不會故意違法,但未來為避免跟學校合作的得標廠商不遵照勞基法,可研議在合約中是否加註如果廠商違反勞基法,學校可立即解約等條文,保障派遣工權益。

【2011/03/0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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