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憂心:5都升格 吞掉5原鄉自治權?

2010/12/19

記者張佑齊/王昭月/陳秋雲報導,

12月25日五都即將正式誕生,五都轄內共五個原住民鄉將因「地方制度法」改鄉為區,民選鄉長被官派區長取代、鄉代會隨之消失,面臨重大變革。台灣原住民族行動聯盟形容這是違憲、殘害原住民族自治的「大限之日」,發出反併吞的強烈吶喊,呼籲政府忽漠視原住民權益。

為避免五都原住民鄉被「消滅」,原住民團體近日來已經兩度北上,赴行政院與立法院大鳴不平,但都未得到滿意回應。台灣原住民部落行動聯盟總召理斷.搭給嚕嘟嗯直言,政府並沒有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權益,等於放任縣市合併後的原住民鄉被「併吞」!

縣市合併後,依法,五都區長需具備12職等資格,理斷表示,放眼新北市烏來鄉、台中和平鄉及高雄的桃源、那瑪夏鄉、茂林鄉五個原住民鄉,「有幾個原住民具有12職等的公務人員資格?」

將來,派駐原住民鄉的區長,即使是原住民,也可能不是在地人,在地原民等於被剝奪掉參政權。若派平地人出任區,原住民更不可能接受。

台灣原住民族行動聯盟也表示,縣市合併後,原住民鄉也隨同喪失「公法人」資格,既不能參與鄉政,也沒有資格接管土地,完全成為「失格」的場域,這與政府夸言尊重原住民自治的精神,完全背道而馳。

理斷懊惱地說,縣市合併急急上路,當時他們因忙於莫拉克災後重建,根本無暇思考縣市合併後原住民族的未來。事後猛然發覺,整個原鄉將因「地制法」而嚴重被剝奪權益,才驚覺不妙,在合併大限的倒數時刻,他們將竭盡所能,爭取修法,不放過任何保障原鄉自治的機會。

台北縣烏來鄉代理鄉長周繼雄表示,目前烏來鄉公所確實沒有符合十二職等資格的原住民公務人員,如一定要按照地制法來派任區長,這個情況確實「無解」。

盼能改派9職等族人當區長

國民黨新北市山地原住民議員當選人王建章表示,如果按照地制法要派任十二職等資格區長,勢必面臨找不到人出任區長的窘境,目前烏來當地最高職等的原住民也只到九職等,會建議新北市政府不應拘泥於地制法限制,區長應派任烏來當地九職等公務員且是「山地原住民」者來出任區長,最能符合烏來原住民鄉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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