犧牲勞工健康 企業政府不認帳

2010/11/17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

高科技產業污染環境,更讓員工長期處在充滿風險的環境。1994年台灣爆發RCA污染,官司至今仍無結論,罹癌員工逐漸凋零,十多年後,台灣發展模式照舊,政府犧牲工人健康、土地資源,換取企業利益。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16日主辦「從中科爭議案談勞動/健康與環境正義」講座,分享RCA到中科四期的爭議,以及科技污染對工人與環境的傷害。

60年代,台灣承接了歐美國家轉移的科技產業,當時台灣尚無勞工與環境法令,對廠商使用化學物質不了解,清洗面板的有機溶劑直接倒入地底,嚴重污染當地土壤和地下水。

RCA廠商所在的桃園當時尚無自來水管線,當地居民與廠內員工全部飲用地下水,長期受害卻不自知,只有廠內高階主管飲用蒸餾水,受害不深。直到1994年,RCA遷廠大陸,台籍主管未得到妥善安排,才將RCA污染案告訴當時的立委趙少康。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賀光卍說,政府花了大筆金錢整治RCA廠區,但在工人補助卻付得相當少,RCA選擇遷廠,也是為了規避勞工退休金。之後工人陸續傳出罹癌,彼此組成自救會,向政府要求補償,但因RCA不認帳、政府不幫忙,自救會逐漸轉向街頭,開啟台灣工人抗爭的歷史。

RCA自救會的抗爭為台灣勞工權益創造了許多第一次。賀光卍說,以前女性員工得乳癌勞工保險不給付,而45歲以上的婦女切除子宮,也沒有給付,因為「勞工保險只給付與勞動力支出的相關項目」,乳房與45歲以上無法生育的子宮,都不具備勞動力價值。

受害程度 自身作証

「有一次,我們前往勞委會抗爭要求勞保給付時,RCA自救會的娟姊當著勞委會科長的面掀開上衣,讓他看著沒有乳房的胸部,質問他:『我都失去女性的特徵了,為什麼不給付?』」賀光卍說,科長當場震撼,過了不久,勞工保險法修法,乳癌與切除子宮都納入給付項目。

因為科技污染與職業傷害沒有明確因果關係,RCA的律師不斷要求自救會提出職業傷害證據,即使學者花了20年時間證明工業污染的致病性,卻因為企業攏絡學者背書,讓RCA自救會在科學論述居於下風,政府當時也不知道RCA使用的化學物質,舉證更加困難。

草根呼聲 政府聽不見

賀光卍說,RCA自救會抗爭至今,致力於推動政府必須對科技產業使用物質列冊,保留資訊至少50年,工人未來發生病痛時,可有線索依循。但是工人運動仍不斷面臨「專家」門檻,當民間團體或者抗爭工人不是流行病學或者健康風險的學者時,賀光卍說:「政府永遠不會聽見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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