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9
2010-05-19 09:04:40 華夏經緯網
鴻海集團旗下的深圳富士康接連傳出員工墜樓事件,在網路上引發討論,更有網友在網路PTT上爆料,PO出一份疑似是富士康的新幹班違約條款,內容寫出員工簽下5年半的工作契約後,一旦離職或是表現不佳,必須要償還當初培訓的費用及違約金,讓不少台灣網友看了直呼,這契約簡直比墜樓還可怕。 打開BBS八卦版,key入“富士康”三個字,一整頁全是網友的討論話題,最令人矚目的是這篇“驚爆富士康違約條款”,把富士康“新幹班違約條款”洋洋灑灑通通列出來。 裏頭寫著,招募成本和培訓成本共計4千元人民幣,違約損失5千元,從事代理費按每年1200元計算。合約期限5年半,員工在期約內辭職,或消極怠工被辭退,得賠償違約金,如果不適應工作,富士康有權開除你,沒有資遣費反而要賠償上千元人民幣的違約金。最後還註明,如果沒按時賠款,每年得加上10%滯納金,算是利息。 這篇“新幹班違約條款”馬上引發熱烈討論,有網友再度爆料,說自己的同事也曾簽過3年約,做了一年七個月離職,被罰人民幣5千元,約新台幣2萬元,等於一個作業員3個月的薪水,有網友毒舌說,簽下這條約誰敢辭職?難怪會被逼上絕路。 一名富士康前員工受訪時說,“說實話,在整個車間(工廠)一千多人,沒說聽說哪個幹部不罵人的,感覺很不舒服。”大陸員工親口證實,在富士康工作壓力不小,台灣總部鴻海集團則強調,絕不會要求台灣的新幹班員工簽類似條約。(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呂彩芯、于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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