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三讀 中小企業大利多

2010/04/16

20100416 22:28:37 小型字 中型字 大型字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6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配合產創條例的通過,緊接將修改所得稅法,將營所稅全面調降為17%,是最大利多,尤其中小企業受惠感受,將比大企業來得更大。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的產創條例,及後續的配套所得稅法修正,主要重點是「17%加1+1」,營所稅率降為17%、產業創新優惠補助、企業增聘員工補助。

去年立法院修正所得稅法時,已經將營所稅率由原本的25%降至20%,這次為產創條例立法,府院黨定調再調降到17%,累計調降8個百分點,被稱為史上最大營所稅降稅。

降營所稅對大企業來說,因為很多大企業適用於其他租稅減免的法令,實際繳納的營所稅約為13%,這次調降對這些大企業幾無影響,但是對於中小企業來說,25%降到17%是最實質的受益。

台灣的營所稅未來降為17%,在亞洲四小龍中僅次於香港的16.5%,與新加坡相同,也低於韓國超過20%的稅率,預期會增加誘因,吸引外資來台。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鴻池說,過去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最為詬病的就是只照顧大型企業,這次的產創條例相對照顧中小企業,又與世界接軌。希望產創條例通過後能夠增加企業的投資意願,帶動就業人口,促進經濟發展後增加國庫稅收,形成良性循環。

林鴻池說,為了鼓勵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國民黨團特別保留產業創新優惠補助,也是希望對中小企業轉型能夠有實質幫助。

此外,在產業園區的規劃上,台灣原本只有工業區有設立優惠的現象改觀,但產創條例通過後,未來服務業也可以聚集設立,享有與工業園區類似的優惠,對於無法在工業區設廠的產業,將是一大利多。林鴻池認為,這會有助於台灣全面性的產業發展。

不過,在野黨立委仍然抱著質疑的態度。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以企業增聘員工補助為例指出,最後恐怕受惠的還是企業主,企業主會扣除補助再補貼聘請勞工,卻不會多發薪水給勞工。

產創條例已經三讀通過,最好的情況是「良性循環」的構想得以貫徹,也就是先減稅,但是減稅帶來的投資和經濟發展,實際上最後是稅收不減反增,經濟發達帶來更多的稅收。

除了稅收不損失,最好也能照顧到「三中(中小企業、中下階層、中南部),讓全民共享利益,實踐法律的社會正義。9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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