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新聞稿】
抗議環保署踐踏司法判決 呼籲環評委員捍衛環評的最後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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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6


 環保署今日(4月6日)召開191次環評大會,會中將討論遭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結論的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后里農場),其後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方式。

首先,后里農民及環保團體,就環保署利用清明連續假期發出開會通知表達嚴正抗議,環保署的行政操作,導致利害關係人后里當地居民,無法參與攸關自身權益的重要討論,再次大開環境民主之倒車。

其次,自此案敗訴以來,環保署不僅漠視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結論:「國民健康及安全有不利影響之虞」之案件應進入二階環評、中科三期環評已構成「濫用裁量權」之違法,更慷納稅人之慨,於各大報刊登大幅廣告,指責行政法院判決「無意義、無效用、破壞現行環評體制」,甚至高姿態攻訐「台灣法學會」等重量級法學教授的聯合聲明為錯誤、不問是非。環保署未能執行法院判決結果、操弄法律條文、扭曲法院判決,不僅是以行政凌駕司法、帶頭違法亂紀,其 執意捍衛廠商利益卻犧牲人民健康、環境與司法正義的行為,也同時重創了台灣環評體制的公信力。

近來,環保署在中科三期環評撤銷以來,對抗司法、踐踏環評體制的脫序回應,已經產生驚人的負面效應。最明顯的例子是,因環評遭撤銷而停工超過一年的台東美麗灣開發案,近日驚 傳業者已悄悄動工。台東縣政府與業者受到環保署對中科三期「環評無效卻能繼續動工」的解釋所鼓舞,單方面表示本案已做過環評,因此「飯店繼續動工沒違法」,業者甚至信誓旦旦表示將於年底前營運。我們可以預期,今日環保署就中科三期一案,執意對抗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不僅持續扭曲環評制度為環境把關的制度立意,更將為台灣社會埋下更多社會衝突。試問,當司法終於還給民眾一個公道,而行政機關卻可以不 守法時,受害民眾除了上街頭,還能做什麼?

今日,環保署就中科三期環評撤銷案所提的討論事 項,設定中科三期環評只需補送健康風險評估、進行延續會議即可。然而,就法院判決結果而言,這樣的討論事項完全不具合法性 與正當性。如若本屆環評委員在這樣的框架下進行討論,等於是為環保署近來的獨行專斷與恣意濫權背書、戕害環評的專業性與公 信力。

 我們在此呼籲,環評委員應審慎回應行政法院判決書的提醒,拒絕為環保署扭曲踐踏法院判決之行政作為背書,維護環評專業審查之尊嚴。中科三期環評「出於錯誤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的違法,不僅在健康風 險評估一項,環評會 議中充滿爭議的水資源計畫、農田廢水灌溉、毒物資料不明等方面,都顯示環評資訊蒐集之瑕疵。加上環評第一階段公民參與程度低,環評判 斷基礎缺乏各方事前的客觀檢驗。在重要政策資訊欠缺下,即可能造成事實判斷之錯誤,使環評審查備受不科學與不專業之質疑。

中科三期環評撤銷一案,攸關我國環評制度未來的發 展與評價。我們呼籲環評委員秉持學術良知與專業,捍衛環評僅存的一點尊嚴,跳脫環保署預設的議程設定,要求中科三期環評重做重 審。既然環評結論已被法院判決撤銷,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8條,「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溯及既往失其效力」,環評結論已不存在,就沒有延審或繼續審的議題,更沒有召開健康風險評估專家會議之議題。 

我們期待環評委員為守護環評專業展現堅持,審慎處理中科三期環評所引起的司法與行政衝突危機。站在環評發展的歷史高度上,你們討論的結果,將決定環評制度日後的定位與走向,也將影響外界對你們專業的評價與信任。

 我們同時再度呼籲環保署,停止對中科三期環評撤銷判決之文說文解字,回歸判決意旨,要求 中科三期立即停工,善盡環保機關之環境保護職責,並深切反省改善現行環評制度之闕漏,踐行實質之公民參與程序。

 

連署團體

台中縣后里鄉農業與環境保護協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台灣生態學會台灣綠黨

淨竹文教基金會、彰化環境保護聯盟、反中科熱血青年、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新聞聯絡人 台灣環境行動網 李毓蓉 02-23927967 / 097335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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