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野蠻人?
— 老師帶頭種族歧視 多元文化攏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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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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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年1月13日週三上午10:00 地點:移民署門口(台北市廣州街15號)

南洋台灣姊妹會、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 主辦

根據報載,高雄縣林園鄉林園高中國中部教師洪文裕在管教學生時,竟因該名學生母親是來自印尼的新移民而說出「妳是野蠻人啊?妳寒假要與媽媽回印尼,妳就滾回去印尼當野蠻人!」等言論,不僅使該名學生感受到歧視與污辱,其他新移民姊妹聽到這樣的新聞均表示憤怒,且認為為人師表這樣的言行相當不恰當。洪文裕的言行不僅傷害當事人,也嚴重傷害來自東南亞的新移民與其家人,並且嚴重加深族群對立與誤解,因此南洋台灣姊妹會與移盟團體代表將依據《移民法》第六十二條向移民署提出受歧視之申訴,要求召開審議小組對洪文裕之歧視言行做出懲罰。

出席代表: 邱雅青╱南洋台灣姊妹會執行秘書 王娟萍╱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理事長 曾昭媛╱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蔡季勳╱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廖元豪╱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 謝淑美╱人本教育基金會副執行長

附件一:移民法相關條文

移民法 第六十二條 (因歧視致權利受侵害之申訴 ) 任何人不得以國籍、種族、膚色、階級、出生地等因素,對居住於臺灣地區之人民為歧視之行為。 因前項歧視致權利受不法侵害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得依其受侵害情況,向主管機關申訴。 前項申訴之要件、程序及審議小組之組成等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八十一條 (罰則 ) 主管機關受理第六十二條之申訴,認定具有違反該條規定情事時,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應立即通知違規行為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附件二:媒體報導 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757/4268489957_5d4edc9d94.jpg

新聞聯絡人:吳佳臻╱南洋台灣姊妹會北部辦公室主任 0916969020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南洋台灣姊妹會北部辦公室 電話:02-2515-9943 傳真:02-2517-5464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264號3樓 電郵: [email protected] 網站: http://www.tasat.org.tw 部落格: http://tasat.blogspot.com

主題: 
活動日期: 
20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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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給洪文裕老師拍拍手~你真有種,連你祖先也一起罵!

大家都知道台灣原住民祖先來自南島族群(印尼 菲律賓等地),洪老師假如是世居台灣人,那也是台灣平埔原住民後代,尤其洪老師在高雄縣林園鄉任教,有更大機會是菲律賓南島族群北移後代。

恭喜洪文裕老師罵自己祖先是野蠻人!
恭喜洪文裕老師罵自己祖先是野蠻人!
恭喜洪文裕老師罵自己祖先是野蠻人!

被所謂的『黃帝是中華民族共同祖先』騙得團團轉的天才老師,唉!

不會八....

洪老師是我們公民老師...

我們上它的課,不管在如何吵鬧他都不生氣ㄟ...

上完課有時間還跟我們聊天講笑話跟鬼故事...

她脾氣很好ㄚ...

應該是學生自己白目八 = =

一直到惹他發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