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981209新聞--環保署積極協助台南縣政府辦理後壁鄉農地鉻污染事件之後續處理

2009/12/09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資料 98年12月9日 提供單位:土污基管會 單位主管:蔡鴻德 聯絡電話:02-23832389轉800 行動電話:0910-032010 公 關 組:吳權芳 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2361 行動電話:0910-230203

環保署積極協助台南縣政府辦理後壁鄉農地鉻污染事件之後續處理

環保署積極協助台南縣政府針對日前後壁鄉農地鉻污染事件進行調查工作,並發布污染範圍調查結果。於土壤污染調查方面,有5筆土地的鉻濃度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其中嘉安段615地號(種植花椰菜)及崩埤段1-11號(種植稻米)兩筆地號農地種植之食用作物,已由台南縣政府進行管控並無外流,並要求超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進行農作物剷除、銷燬工作;另外3筆土地(嘉安段587地號、崩埤段1-8地號及嘉安段637地號)並無種植食用作物。

環保署說,本次污染範圍調查是以超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中心,進行其周圍300公尺的土壤採樣,檢測結果顯示,達污染管制標準的土地,多係位於超翔公司200公尺範圍內,且鉻的濃度有向外延伸降低的趨勢,所以此次土地遭受鉻污染,與超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具有極高的關連性。

嘉安段637地號的檢測結果,除鉻、鎘、銅及鉛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外,鋅的濃度極高(115,000 mg/kg),已超過污染管制標準20倍以上。環保署表示,所採樣品疑似為廢棄物而非屬土壤,所以鋅的濃度才會如此高,將進一步徹查此塊土地遭非法棄置情形,以釐清相關責任問題。

關於前陣子媒體報導四安段813地號砷濃度達土壤污染監測基準,環保署為研判砷可能來源,亦針對該地號鄰近土地進行調查。依檢測結果顯示,土壤中砷的濃度皆低於監測基準,惟依調查位置來看,靠近灌溉井的土壤樣本濃度似乎較高,環保署將督促台南縣政府再進行瞭解,並為妥適的處置。

環保署表示,有關爐石再利用方面,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產生之電弧爐煉鋼爐(石),均交由象山爐石資源化企業有限公司鹽水廠,經破碎、磁選及篩分等再利用程序後,產生2類爐石產品及爐石粉,售予超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因使用量少,故堆置於場內,惟因貯存不當,又遇莫拉克風災雨水漫流,致造成鄰近農田污染。環保署已於11月17日責成台南縣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命超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工、改善。

環保署已積極檢討本次事件,秉持積極作為的態度持續辦理因爐石造成的污染事件,包括於11月3日召開爐碴(石)再利用之後續管理研商會,請經濟部(工業局)就水源區不得填埋爐石研訂相關規範,並請其加強爐碴(石)再利用之追蹤管理;11月15日發函責成各縣市環境保護局清查管轄內非法棄置場址及其周圍土地農牧再利用情形;11月17日及11月23日分別函請經濟部立即檢討並停止與土壤直接接觸之再利用用途之公告,並請明定再利用後產品之流向申報管理機制、建立爐碴(石)與集塵灰確實分離處理之規範等措施,加強爐碴(石)再利用之管理;12月2日並函請經濟部工業局應確實控管超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產品流向,以避免再次發生類似案件。

環保署強調,對於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的土地,將由台南縣政府應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要求污染行為人負起改善工作的責任,環保署除積極提供協助外,亦將持續追蹤督導地方政府積極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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