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大寮鄉養鴨場鴨隻檢出戴奧辛超標 環保署、農委會、衛生署合力處理 目前鴨隻已全數撲殺無流入市面之虞

2009/11/1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聞資料 98年11月12日 提供單位: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 環保署:王俊淵處長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850;行動電話:0921-880757 農委會:李春進副處長 行動電話:0932-180386;陳建佑科長 行動電話:0915-568610 衛生署:許景鑫簡任技正 聯絡電話:(02)8590-6666分機6809 環保署公關組:吳權芳隊長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361;行動電話:0910-230203

高縣大寮鄉養鴨場鴨隻檢出戴奧辛超標 環保署、農委會、衛生署合力處理 目前鴨隻已全數撲殺無流入市面之虞

環保署日前抽驗高雄縣大寮鄉新厝路養鴨場鴨隻,檢出2件鴨肉戴奧辛含量分別為4.05及11.2皮克/克脂肪(pg WHO-TEQDF/g fat),超過衛生署「食品中戴奧辛處理規範」規定之2皮克/克脂肪標準。環保署立刻通報農委會及衛生署,啟動三會署聯合應變行動,農政單位並已於昨(11)日將鴨隻全數收購後集中銷燬,該鴨場鴨隻未流出至市面,確保市面上鴨肉食用安全無虞。

環保署表示,本案起源於環保署接獲黃淑英與林淑芬兩位立委檢舉「高雄大坪頂非法棄置7處場址」後,環保署立刻進行該7處場址之環境調查採樣,並檢測重金屬及戴奧辛等項目,因該處場址有飼養鴨隻情形,為求審慎,故連同鴨隻一併檢驗。

環保署強調,該署11月6日接獲新厝路養鴨場戴奧辛檢測報告後,當晚立刻召集內部相關處室緊急會商分工應變。11月7日立刻派本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環保警察隊赴現場進行查核,並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3、36及38條規定,管制鴨隻移動暫停販售。緊接著11月9日召開緊急通報會議通報衛生署及農委會會同處理。11月10日環保署會同農委會及衛生署再赴現場確認場址,農政單位並與飼主達成以每台斤39元收購之協議。11月11日已依應變處理流程,完成由農委會收購受污染鴨隻及撲殺作業,環保署並協調崗山焚化廠進場焚化,該處鴨隻共約9,000隻已全數銷燬,無一外流。

環保署說明,該養鴨場經農政單位查證後,為一未登記之養鴨場。據飼主辛福淵表示,此為第一批委託飼養之鴨隻,已飼養近70天,尚未出售。

環保署最後強調,7處場所之土壤重金屬污染情形刻正檢驗中,約二週後報告可出爐,屆時再對外說明。後續環保署除將成立專案小組,持續追查污染來源與進行必要環境清理整治工作外,亦將與衛生署、農委會持續共同合作,以確保民眾食的安全。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