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玩具廠毆案被告重判 恐未能化解衝突

2009/10/11

被指引發新疆騷亂的廣東韶關旭日玩具廠鬥毆案,一審判決,被控故意傷害罪的一名漢族員工被判死刑,另一名被告判無期徒刑,其餘9人判刑5到8年。

案發在6月底,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說,事件起因是一名維族男員工追逐一名實習女生,被判死刑的被告煽動其他同事毆打維族員工,導致2名維族工人死亡,多人受傷。

旭日集團主席(蔡志明)表示,鬥毆事件後,維漢兩族員工已分開地點上班,相信判刑不會激化兩族員工反應。

有時事評論員擔心嚴刑峻法,未必可以有效化解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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