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列高鐵究竟何去何從

2009/09/23

 台灣高鐵臨時董事會已選出公股代表歐晉德出任董事長,這幾天大眾針對高鐵提出看法,許多人認為台灣高鐵公司已在建置工程中賺回其投資額,已無心營運,政府則因合約之限制,最後只能落入接管困境。值此時機,重要的是如何從這個交通建設的BOT案學習教訓,並找出適當的調整改善方法。

 台灣高鐵從一開始的郊區路線規畫、站區不當選擇、運量的樂觀估計及配套策略不足等,就鑄下可能失敗的結局,加上執行過程缺風險管控,未針對建置成本過高及需求過低,即時調整營運策略。同時,高鐵BOT本應有公私部門夥伴關係(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PPP)也就是公部門亦應負成敗責任,但整個建置營運過程當中,政府未能因應失敗風險採行主動積極作為,才落入目前必須接手主導營運之局面。

 企盼未來政府介入主導營運之後,必須去除包袱,執行以下主動積極作法,才能使高鐵繼續順利營運,甚至改善台灣西部走廊城際運輸的交通問題。

 一,學習國外成功BOT案例,如英法海底隧道作法,延長其相關設備折舊攤提年限,高鐵興建營運合約規範二六.五年要攤提完畢,如延長至三十五年,可減少折舊成本,改善財務結構。

 二,高鐵貸款利率目前平均利率約二.六%,必須促使融資銀行團大幅降低貸款利率,有效減少利息成本。

 三,順應全世界節能減碳趨勢,全力鼓勵大眾運輸,抑制私人運具,提高私人運具使用成本,目前西部走廊之城際運輸,大眾運輸使用率只二○至三○%(依距離長短變化),這些使用率還須由高鐵、台鐵及國道客運等運具來分配,需求過低,自然使其營運困難,如能使大眾運輸之使用率能增加至三○至四 ○%,高鐵運量自然會有大改善,就如同英法海底隧道保證運量的積極作法,如此對其營運收入會有很大助益。

 四,調整改善台灣高鐵的行銷方式,目前台灣高鐵未能採用人性化的需求導向行銷方式,其行銷策略中看不中用,應改善調整售票及付款方式、班次及停站方式及更有彈性的票價等行銷策略。

 五,站區開發要盡速,要有效解決地價上漲,廠商不願進駐問題,要將郊區車站週遭變成吸引區,有效吸引需求增加運量,並調整改善郊區車站接駁的大眾運輸系統。

 六,掌握開源節流原則,有效減少人事成本,尤其是管理階層之人數及薪資。

 此外,政府在未來規畫BOT案時,應注意其建置成本與營運成本的比例,如其比例過於懸殊,就會有台灣高鐵「重建置輕營運」的問題產生。如果當初高鐵是由政府出資建置(如同最初的台北捷運),政府將站區開發及接駁運輸系統等配套規畫建置做好,然後,再委由專業團隊營運管理,就是所謂OT模式,這樣的高鐵或許才能符合全民期望。(作者為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副教授)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