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渡關山 重建預算沒過可先用

2009/08/28

〔記者陳曉宜/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國民黨挾多數席次,不理會民進黨主張將四年五千億擴大公建特別預算「移緩濟急」的要求,將重建特別預算規模訂在一千二百億元限額內,並「全數以舉債支應」。

特別條例並「開小門」,規定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只要報請行政院同意,即可先行支用。民進黨團質疑,預算沒過就可先用,立法院以後還需要審查這筆特別預算嗎?

綠營提移緩濟急 國民黨不理會

前天與昨天的協商過程,民進黨團提案主張重建經費規模應不低於二千億元,並希望政府不要再舉債,而是「移緩濟急」,將原列四年五千億元的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移列一千五百億元做為重建特別預算,並調度今年度總預算二百億元、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二百億元,再將中央銀行盈餘繳庫、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基金、各國和民間捐款等彈性用於災後重建,即可不需舉債籌得經費。

移用擴大公建預算 財長說麻煩

但朝野協商過程,行政院堅持不肯移用振興經濟擴大公建特別預算,強調擴大公建項目也會包含重建內容。財政部長李述德甚至說,擴大公建特別預算若要移緩濟急,還要辦追加減預算「太麻煩」;舉債、賣股票籌資,「都是跟民進黨學的」。將接任國民黨團書記長的呂學樟也表示,調整擴大公建預算和統籌分配稅款,工程真的太浩大。

行政院原提案的預算規模為一千億元,昨天上午經朝野協商,決定與民進黨團的二千億元折中調整為一千二百億元。國民黨團書記長楊瓊瓔坦承,一千二百億元規模或許不夠,但未來會從往後的年度預算中支應重建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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