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
一九九二年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制定,二000年政黨輪替民進黨上台,二00三年作了大幅度修改,然而由於早期的「反共教育」以及後來的「去中國化」和「敵國人民」思維,大陸配偶較於南洋婚姻移民姐妹,一直承擔著更多的敵意、歧視與排拒。!
就在今年的六月九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兩岸關係條例修正條文,稍微還給大陸配偶一點點基本人權。對於剛剛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的的政府而言,這可說是第一份成績單。也是自1992年制定兩岸關係條例以來,首次對來自大陸的移民與他們的台灣家人,採取保障與尊重的態度。雖然為德不卒,陸配依然是次等移民,但至少是走出第一步了。
◎這次的修法有著以下重大進展:
第一, 合法入境的大陸配偶均享有工作權。 第二, 取得身分證年限縮短為六年。 第三, 享有較為完整的繼承權。 第四, 驅除出境前之審查會
◎為德不足?或是未竟之志?
一、 進一步縮短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期間。 二、 陸配未成年子女來台居留。 三、 集會結社權。 四、 民事關係回歸人性。 五、 取消次等公民規定,入籍後就是台灣人。
記者會時間:2009年7月3日(星期五)早上10:00
記者會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第103 會議室
活動內容:
1.移盟繼移民法之後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改---夏曉鵑教授(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 2. 南洋台灣姊妹會代表發言 3.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發言、陸配發言 4.針對修法整體分析--包括進步和不足處-----廖元豪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
新聞聯絡人:王娟萍0932028601(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參與團體(依筆劃排序):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大武山文教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外勞行動、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縣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夏潮聯合會、國際醫療行動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勞動人權協會、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Asia Pacific Mission for Migrants(APMM)、Migrante-International-Taiwan Chapter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顧問(依筆劃排序):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陳宜倩助理教授、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夏曉鵑副教授、台大社會系曾嬿芬教授、台大社會系藍佩嘉副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廖元豪助理教授、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王增勇副教授、賴芳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