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歧視孕婦? 4成考績乙

2009/05/28

記者錢震宇/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李文英昨天在市政總質詢時表示,95到97年市府735名員工當了產婦,但其中291名當年考績被評為乙等,比率約40%,超出銓敘部規定的25%,明顯歧視產婦。

市長郝龍斌承認,產婦被打乙等的比率確實過高,將要求人事處發函各局處,產婦打乙等比率應設限在25%以下。他也一再要求各局處特別照顧懷孕員工,尤其是在集乳、哺育母乳時,應給予方便。

李文英指出,近3年來產婦最多的衛生局,177位產婦年度考績拿乙等的比率高達65%;捷運公司3年內有91位產婦,拿乙等的比率為33%;社會局有62位產婦,拿乙等的比率為32%,都比25%高出許多。

她說,尤其是充斥男性陽剛文化的警察局,23位產婦中有16位的產婦年度考績拿乙等,更達近7成比率。

李文英表示,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自90年起,函請各機關於辦理考績時,考列甲等人數不得超過75%;但是若把請產假的員工考績拿來統計,拿乙等的比率竟高達40%,明顯不符比例原則。

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4條,各機關辦理考績時不得受到家庭照顧假、生理假、婚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或陪產假所影響。她要求郝龍斌重視員工生兒育女的權利。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