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遭強制隔離 以事假或病假辦理 

2009/05/26

 【/黃悅嬌】

新型流感蔓延國內,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表示,家長若為照顧停課學童,可請「家庭照顧假」,不會影響考績。但勞工若因新流感遭強制隔離無法到班,由於目前仍未制定特別條例,因此,應請病假或事假來辦理。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特別保護科科長陳慧敏指出,學童因H1N1新流感疫情停課在家,受雇於五人以上公司的家長為照顧小朋友可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請「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如受雇於四人以下公司的則是請事假。

勞工若因新型流感遭到強制隔離,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日前於立法院答詢時曾表示將比照SARS模式處理:勞方可不到班,不能被視為曠職,但資方也可不給薪,將由政府補貼勞工薪資,但因目前仍未制定專法或特別條例,因此現階段勞工若因新流感遭強制隔離或在家自主健康管理,應以病假或事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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