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國際工殤日
工傷協會:勞工安全仍無保障‏

2009/04/29
苦勞網特約記者

4月28日,國際工殤日,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於行政院大門口前發起抗議,要求政府重視職場安全,並修改《勞工安全衛生法》,除增訂資方違法刑責外,應擴大適用於全體勞工。

「今天不是在講一個勞工的工作權,而是一個人的生命權」工傷協會秘書長黃小陵說,在勞基法中規範的工時、休假等勞動條件,不是一個可以透過勞資協商,或者罰罰錢就解決的問題;以她在工傷協會的經驗,超時超量的工作,將直接危害勞工的生命安全,不論是因為過勞而中風、或在上下班途中出車禍。因此工傷協會主張,應該要在《勞安法》中增訂「資方違反勞動條件規定者,課以刑責」,才能讓資方有所忌憚。

而在目前的《勞安法》第4條中,規定了適用此法的14種行業,但卻仍有約400萬的勞工不在這樣的保障之內。黃小陵指出,企業以追求利潤為最大考量,在金融海嘯的衝擊下,不論哪一個行業的勞工,都有可能因為失業而「餓死」,留在職場的,為了保住工作而被迫過度工作「累死」,或每天擔心被裁的「怕死」;工傷協會認為這已經是一種所有勞工共同面對的集體工殤潮,《勞安法》應該要一體適用所有行業別。

除了對於《勞安法》的質疑,黃小陵也批評政府目前為了救失業,而釋出各種短期的工作,只是為了美化失業率的數字,並無法解決問題;勞工處在這種短期的工作中,為了得到下一次的雇用,常選擇去壓迫自己,或承受極大的心理壓力。工傷協會因此幫政府想了兩項長期的工作是一直以來缺乏人力,且能回過頭來保障勞工的:勞動檢查及長期照護。

黃小陵表示,目前全台有280個勞檢員,平均每個企業大概12年才會被檢察到一次,很多企業根本就撐不了這麼久,也就不把《勞安法》當一回事;而工殤者自己受過傷,對於工作環境的安全,一定會特別注意,雇用工殤者當勞檢員可以說是一石二鳥之計。此外,很多工殤者因中風或脊椎受傷而無法行走,需要長期的照護,若政府能雇用失業勞工來進行照護的工作,也是一次解決了兩個問題。

近來經濟危機,許多勞工放無薪假,但也有許多人仍得超時工作。現年29歲的楊宗耀,工作於竹科的神碁科技,從事3C產品的外殼設計與製造。今年1月份,曾有多日違法加班超過12小時。1月23日,他因為急性心臟病發而住院,隨即遭醫師判定成為植物人。到場的楊母出示楊宗耀多年來的檢康檢查與建保就醫紀錄,認為楊宗耀的身體一向健康,心臟病又並非是家族遺傳,事發原因應為短時間內過勞之故。

然而,神碁科技僅將楊宗耀的事故視為一般傷病,發給六萬元撫卹金。勞工保險局亦依照資方所給資料,判定楊宗耀並非工作傷害。楊母憤怒地指出,一個好端端的年輕人,為公司賣命變成臥病在床的植物人,公司竟然不願意承認錯誤並負起責任,輕易以六萬元就想打發。楊母表示,因為楊宗耀的事故,楊的許多同事不滿資方作風,已紛紛離職。

到場聲援的人民火大聯盟蘇雅婷表示,企業經營的邏輯,經常是縮減人力,要員工負擔更多的工作。蘇雅婷強調,政府拼經濟的底線,應該是不能讓勞工受傷。然而藍綠兩黨執政時的政策都同樣圖利資方,蘇雅婷認為,台灣社會早已適用新兩國論,工人、窮人一國,資方與有錢人則是另一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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