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津貼有了 失業給付多了

2009/03/31

【╱記者陳亮諭、黃依歆/台北報導】

2009.04.01 10:41 am

育嬰津貼三讀 454萬人受惠 / 華視新聞

立法院昨(31)日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案,育有三歲以下子女,每一子女,父母可各請領六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月領月投保薪資六成,但不可同時請領,估計未來請育嬰假的人數將增多,但這也將增加企業人力調度難度與人力成本支出。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說,希望5月實施。昨天也通過授權勞委會延長失業給付的期限,最長為一年。

勞委會估算新增育嬰津貼支出,一年最多約80億元,由就保基金支出。就業保險費率目前為1%,依法可調升到2%,但昨天勞委會指出,基金支應沒有問題,目前尚無調漲費率打算。就業保險費絕大部份由雇主支付。

王如玄昨天表示,就業保險基金規模1,000餘億元,扣除由勞保基金借入的383億元,還剩600餘億元,加上年增200億元保費收入,預估新措施開辦後,基金支應「今年沒有問題」。

王如玄表示,若以最大額度估算,亦即投保女性勞工有一半都來領津貼,將會年增40.5億元支出,若再加上男性(父親)勞工,年共增約80億元。

勞委會指出,目前有六成企業實施育嬰留職停薪假,在未提供的四成企業內,也有六成表示若員工符資格願意提供,過去一年平均請育嬰假人數在5,000餘人。

不少勞工聽到通過育嬰津貼非常興奮,一位黃姓勞工指出,領六成薪、省掉保母費,經濟條件並未減損,當然想自己帶小孩。相對來說,企業人力調度和訓練上就需要費心,勞委會表示,企業在員工育嬰留停期間,政府將提供短期人力資料庫、職訓等措施,幫助尋求替代人力。

朝野立委認為,在婦幼節前夕完成修法格外有意義。國民黨團書記長楊瓊櫻說,三讀落實了馬英九總統的政見。

該法也通過附帶決議,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經費來源應比照勞工,以公教人員保險基金支應。

勞委會表示,根據國外研究報告,多數國家都以就業保險基金支應育嬰留職津貼,其中日本分兩次發給,給付額為薪資四成,加拿大則為薪資55%,但其就保費率都較我國為高。北歐國家給付額雖都在六到八成以上,稅捐相當可觀。

在失業給付方面,昨天修法,授權給勞委會依失業率等經濟指標等緊急情事時,可審酌延長至九個月,必要時可再延長,但以12個月為上限。

圖/經濟日報提供

【2009/04/0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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