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合法上路後 台商常挨告破財

2009/03/24

【╱北京24日電】

2009.03.24 07:30 pm

中國大陸去年實施勞動合同法後,許多台商因不諳法律,常被大陸員工控告而罰款賠償。專家說,即使面臨全球金融風暴,勞合法也不可能修改,台商要務實去學習並適應這部新法律。

北京台資企業協會今天舉辦講座,邀請法律專家講解中國勞動合同法與企業人力資源的關係。約近百名本地台資企業負責人或經理人與會。

據透露,與會台資企業都有被大陸員工控告的經驗,其中有些人更是「被告」經驗豐富,因此在約3個小時的講座中莫不聽得聚精會神。

法律專家說,去年1月中國大陸勞動合同法實施後,企業的責任與風險都跟著加大,加上這部法律上路不久就碰到全球金融危機,對企業來說無異雪上加霜。

但是,專家表示,即使如此,中國也不會因此修改勞動合同法。企業要生存,唯有務實地面對,並加以學習與適應。

專家舉例說,有些企業會因為員工偷懶而根據公司相關規定予以開除,但如果這些規定沒有經過「公示」程序,員工就可以反告業主違法,企業必須為此付出賠償金。

專家告誡與會的台商業者或經理人,面對勞動合同法,企業主必需化被動為主動,以「調崗(位)、調薪(資)」來主控局面,並務必注意在勞動合同法的規範下,公司法規必須具備合法性、銜接性與執行性。

【2009/03/24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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