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擴大勞工訴訟扶助 提供法律諮詢

2009/03/02

 受金融風暴影響,非法解僱等勞資爭議增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王如玄今天宣布放寬勞工訴訟扶助對象與範圍,每年補助名額增加12倍,並委託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勞委會25日公告擴大勞工訴訟扶助,今天簽約委託法扶基金會開始提供服務。

 王如玄表示,勞委會自民國92年起提供勞工訴訟補助,每年實際接受補助人數不到100人。但民國97年勞資爭議總數2萬4540件,雖然其中約60%透過協調解決,但仍可看到受補助人數不足。

 王如玄表示,以前在當律師時,常聽勞工說,雇主解僱不講理由,只說法院見;但對勞工而言,請律師遙不可及。當他聽到有人說律師是幫有錢人服務的,就很生氣,因此希望讓勞委會成為勞工後盾,讓勞工得到訴訟資源,也讓資方瞭解應衡量訴訟的金錢成本與商譽代價。

 只要是非法解僱、職災、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投保爭議、工會成員遭不當解僱、因雇主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發生的刑事案件等5大類勞資爭議,本國勞工與外籍勞工皆可申請「勞工訴訟立即扶助專案」協助,而且補助對象不限經濟弱勢者。

 扶助範圍包括法律諮詢、法律文件撰擬、代理民事訴訟和刑事審判程序開始前的告訴代理。勞工個別申請者,每一審訴訟律師費最高補助新台幣6萬元;勞工共同申請者,律師費最高補助20萬元。勞委會1年編列預算6000萬元,估計可補助2000人。

 王如玄表示,申請法律扶助一律透過全台有20個據點的法扶基金會,法扶基金會可提供諮詢和幫忙找律師,當事人也可以指定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郭吉仁表示,過去很多勞工因為害怕訴訟,只好委屈和解,其實民事訴訟通常3至4個月完成一個審級,若依法可上訴即可繼續接受補助,包括有違憲之虞的案件也在扶助範圍內。9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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