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為什麼要殺死婆婆

2009/02/16
柯木興為銘傳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客座教授、林建成為研究人員

  這幾天媒體大篇幅報導一名身心俱疲的媳婦涉嫌悶死癱瘓婆婆的不幸消息,對照日前若干言論批評劉揆宣布推動「長期照護制度」與「長期照護保險」之決策過於冒進,我們不禁要問:「台灣的長期照護制度還能再等十年嗎」?如果我們從提供照顧服務者(媳婦)的角度來思考此一問題,純以民眾的需求為依歸,相信答案應該非常的清楚!台灣亟需建立完整的「長期照護制度」、提供「喘息服務」與「照顧者津貼」,以及盡速發展「照護服務產業」。

從民國八十七年起,政府著手推動「長期照護先導計劃」,但實施三年後即停擺。到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政府才又推出「長期照顧十年計劃─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至今長達十多年的政策規劃與委託學者研究的結果,除了台灣的老年人口不斷的攀升外(目前已超過總人口的10%),對於長照制度的建構還未有具體的進展。誠如反對現階段實施長照保險的聲音所批評的:「台灣的服務輸送體系仍不完善」!是的,我們也想問政府還有所有反對的聲音:「為什麼政府長照制度規劃了十幾年至今服務輸送仍不完善」?為何在政黨輪替的前一年才推出「長期照顧十年計劃」?

民間參與製造雙贏

我們擔心的是,等目前的「長期照顧十年計劃」執行完畢之後,屆時台灣的服務輸送是否就能比較健全?這段期間還會發生多少家庭照顧者悶死受照顧者的憾事?負責照顧服務的婦女能否得到喘息,或者能否得到應有的照顧者津貼?如果現在的時機不宜,請所有反對的聲音告訴有照顧需求的家庭,他們還需要等待多久?

面對全球性金融風暴,政府解決失業問題的選擇不僅有短期性的臨時工作,推動「照護服務產業」的發展,不但能夠提供多元化的照護服務,更有助於增加國內的就業機會。荷蘭是全世界第一個實施「長期照護保險」的國家,雖然荷蘭具有濃厚的社會統合主義傳統,然而目前荷蘭的長照制度已走向私有化,服務是由政府提供或是由民間提供其實不是重點;同樣地,「長期照顧營利化」(私有化)也不是罪惡,重點是民眾的需求有沒有獲得滿足、政府與民眾的財務負擔是否減輕?看看之前消費券政策所衍生的效果,民間的創造力和活力遠超出政府的想像。因此,政府的責任只是長照平台的建構,與其擔心服務不足,不如積極鼓勵民間一同參與。

至於未來一旦開辦長照保險,是否變成有子女的要幫沒有子女的老人分攤風險?此一問題見仁見智,也許是多慮了。因為隨著台灣少子化的趨勢,十年之後老人依賴扶養比相信會比目前更為沉重。何況社會保險的基本精神就是建構在社會連帶責任的基礎上,透過大數法則的應用,採分散風險與費用共攤的自助互助經濟制度,使參加保險的民眾在遭遇風險時可以獲得照護保障;並可藉由長照保險減輕照顧親人的經濟壓力。

喘息服務避免悲劇

倘若台灣實施長照保險制度,雖然負擔照顧責任的媳婦並未能「享用到」長照保險所提供的服務權益,但透過「喘息服務」與「照顧者津貼」,媳婦卻可避免身心俱疲,亦能提升受照顧者(婆婆)的照護品質。至少,我們可以防止類似的悲劇再度發生!那麼,為什麼我們的長照制度還要再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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