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工聯2009反失業行動
117尾牙大會 採訪通知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email protected]
2009/01/16
資料來源: 

集合時間:98年1月17日(六)下午5:30 行動時間:98年1月17日(六)下午6:00

行動地點: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台北市中山南路21號)

現場備有炒米粉、豬血湯,歡迎失業勞工、社會各界踴躍出席!

聯絡人:朱維立(自主工聯執行長)0961176639、黃育德(台南縣產總總幹事)0919577671

「愛心」政府應立即推動「保護受僱者及促進就業」特別措施

三大訴求:

【要保障工作權、嚴懲資方違法、監督企業營運】

針對企業違法裁員、減薪、無薪休假、留職停薪等情況,政府應跨部會的主動查辦,極力禁止資方違法行為,並宣告違法行為無效。

1.全體受雇者ㄧ體適用勞基法。

2.法律既無無薪假之規定,若有此行為即屬違法。因此,立即公告函釋:「無薪假不得計入平均工資、不影響勞健保與勞退、保障勞方終止契約權!」。

3.規範企業裁員、減薪、無薪休假皆應通報政府主管機關,且須符合長期虧損致業務緊縮,又無其他方法之虞,在經由工會或勞資會議及個別勞工同意下方可實施。

4.修法禁止勞動派遣,嚴禁濫用定期契約。

5.反對無條件紓困補貼企業,要社會民主監督企業,邀集工會、學界等代表成立「企業營運監督委員會」,定期審查受政府補貼或紓困企業之勞資關係及營運狀況。

6.設立「安定就業」條款,明定企業申請紓困前「六個月」均無裁員、無薪休假或違反勞動法令情形;紓困後五年內不裁員、不得變更勞動條件。

7.要求企業內董事會應有工會推派勞工董事。

【要增加公共開支、國家雇用失業勞工】

政府應以照顧民生需要的就業政策取代將本求利的經濟政策。

1.停止公務機關、公營機構的私有化、外包、派遣,已外包派遣之業務屆期收回,停止遇缺不補,用以直接雇用失業勞工。

2.立即無條件增加公共開支、創造長期穩定的就業機會、由國家雇用失業勞工,推動各項照顧民生需要的基礎建設及擴大內需方案(如:社福、環保、交通),創造有生產力且達平均工資水平的工作。

3.循序縮短工時不減工資,平均分配工作機會給所有勞工。

【要紓困勞工、放寬社會救助】

1.立即無條件對無薪假勞工直接發放「在職薪資補貼」:原有薪資的3/4。

2.專案成立「勞工紓困基金」,與現行勞工紓困貸款之勞保基金脫勾,全力紓困勞工各項貸款延期還款,期間利息並由政府全額補助負擔。

主題: 
事件分類: 
活動日期: 
2009/01/17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