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無薪假 千人明圍勞委會

2008/12/22

更新日期:2008/12/22 16:00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要求勞保、勞退級距不因此調降景氣寒冬,「無薪假」效應持續擴大,勞工團體明天上午將動員千人包圍勞委會,抗議勞委會縱容企業違法無薪假,並要求勞委會應該建立企業實施無薪假通報機制,並對違法無薪假開罰。

此外,勞委會應函釋勞保、勞退金級距不因無薪假調降,仍應維持原有薪資級距。勞團也認為,此時為了保障本勞工作機會,勞委會應援引就服法第42條,儘速訂定「保障本勞就業、停止僱用外勞」政策措施。

勞委會今協商

勞團拒被摸頭勞委會為了因應明天勞團大規模抗議,上午邀請勞團協商,但勞團痛批勞委會在勞工抗議行動前邀集工會團體協商,只想欺騙工會幹部,甚至拖延時間,毫無解決問題誠意,勞團除拒絕摸頭,也表達強烈抗議。發起「1223禁止違法無薪假聯合行動」的團結工聯表示,勞委會應立即禁止資方違法行為,回應勞團四大訴求:

一、勞委會應正式函釋企業片面實施「無薪假」違法,增設企業實施「無薪假」通報機制;二、正式函釋無薪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三、正式函釋無薪假勞工他日若遭企業資遣,無薪假不得納入平均工資計算,不能影響失業給付;四、正式函釋勞保、健保及勞退金投保薪資級距,不因「無薪假」而調降,仍應維持原有薪資級距。

企業實施無薪假 應有條件限制

對於無薪假通報機制,勞團要求勞委會對企業實施無薪假,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包括長期業務虧損或業務緊縮、不得以外勞,派遣勞工取代現職勞工、應優先停用外勞等。企業實施無薪假前,必須取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同意書,並仿照消保法精神,擬訂無薪假勞工定型化契約,明訂每次簽約同意休無薪假,僅以一個月為限等,若違反上述程序,都屬無效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