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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2
演講時間: 2008年12月26 日(星期五) 下午 2.30-4.30
演講地點: 博仲法律事務所(本國與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 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86號12樓 大會議室
講者簡介:周信宏律師,台大法律系畢業,民國82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迄今, 現任:法律扶助基金會板橋分會專職律師, 曾任:開元法律專利事務所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專職律師、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委員、監察小組委員、消基會義務律師。
要表達的理念:1.刑求下所為自白不可盡信。 2.死刑重典應採嚴格之證據認定。 3.希望結合NGO團體及民眾之力量,呼籲司法機關應嚴格遵守證據法則,審理本案。
說明
曾在台灣社會轟動一時的學童陸正綁票撕票案, 迄今20餘年 這個刑案真的破了嗎? 為何到案者至今仍無法死刑判決確定!? 到底發生了什麼!? 自從Robin參加了12/06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志工營隊,聽到周信宏律師的剖析後, 震撼不已! 也期待同仁有機會一起共同思考探討本案.
歡迎大家踴躍參加討論! 為方便場地租借, 請於12/23(二)前惠予回復是否參加.
聯絡: 楊士慧 02-23112345*301
主題:
活動日期:
2008/12/25
回應
Re: 陸正案—刑事追訴20年迄今無法確定之死刑判決
歹徒勒贖的電話錄音 若還有保留 若還能夠聲紋比對 應該就真相大白
跟警察刑不刑求 應該是兩回事 警察刑求錯在警察
但聲紋比對與刑求與否根本無關 所以是無瑕疵的證據
http://www.ptc.moj.gov.tw/public/Attachment/8821047453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