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不回應 司馬庫斯怒撕基本法

2007/05/30
苦勞網特約記者

「林務局,小偷!」「林務局,道歉!」「原民會,懶惰!」「行政院,無能!」今天早上,司馬庫斯族人以及三百多位台灣各地的原住民組成「攻守同盟(pinhaban)註1」,前往行政院要求「林務局公開道歉,歸還櫸木」、「一個月內開啟對等協商」等四訴求,但行政院仍以迂迴方式迴避簽署。司馬庫斯頭目倚岕對於行政院的回應非常不滿,當場撕毀原住民基本法,並且要求行政院在一個月內開啟對等協商的預備程序,否則將再前往抗爭;除此之外,他並指出,「今天,我們沒辦法去行政院裡面;我們回到部落後,也不要讓他們那麼自由進出我們的傳統領域。」

泰雅族司馬庫斯部落三名族人,因遵守部落會議決議,將國有林地內風倒木移置於部落,而遭新竹地方以「竊盜」罪處緩刑兩年並科罰金16萬元一事越演越烈,來自新竹、宜蘭、屏東等地的泰雅、排灣、賽夏、阿美、邵族等三百位原住民組成攻守同盟,今天前往行政院抗議,要求行政院長張俊雄同意「林務局公開道歉,歸還櫸木」、「不得侵犯傳統領域」、「落實原住民基本法」、「一個月內開啟對等協商」等四訴求。

對此,行政院政務次長劉義參只表示,未來將函詢原民會及林務局,要求林務局在二審理提有利證據、將盡快要求原民會進行子法的修訂、要原民會對此事件進行協助。

但原民會21日成立專案小組至今,尚未對此事做出實質上的協助。而原民員會技正汪光力在上週表示,雖然《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已於23日送交林務局,但對於法案何時才能通過,他無法保證。

司馬庫斯頭目倚岕強調,他對行政院的回覆相當不滿,司馬庫斯在5月7日舉行Smi Kei(埋石立約)註2儀式後,已在部落各出入口架設柵欄,公開宣示對傳統領域的森林管轄權,展現捍衛部落主權的決心;他鼓勵全台各地的原住民團結起來捍衛自己的土地,在部落架設柵欄,不讓政府部門的人擅自進出部落。

倚岕也質疑,2005年經立法院通過的原民法如果是「真的法」,法院未何不依原民法的精神審理此案?三位族人為什麼會被判刑?

司馬庫斯部落發展協會理事長阿敏指出,事到如今,行政院說要函詢原民會、農委會等行動根本沒有用。他說,原住民族基本法通過至今已經三年多,但是原民法只是母法,原民會拖了三年,一個子法也沒通過。而這些事情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因此,他們今天才前往行政院,要求行政院要要求各部會落實原民法,並要在一個月內開啟對等協商。

捍衛司馬庫斯行動聯盟執行長歐蜜偉浪指出,前年事件發生時,他們沒有進行抗爭也沒有到立法院去要求召開公聽會,沈默了兩年,就是相信國家政府以及法院可以還族人公道;但司馬庫斯給了國家兩年的時間,國家不以原民法的精神來審理,不援引「森林法」第15條第4項「森林位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者,原住民族得依其生活慣俗需要,採取森林產物」規定,反而從《森林法》第52條「加重竊取森林主、副產物罪」來處罰族人;對族人的審判也從簡易庭的1萬元和解到一審宣判各處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各16萬元,緩刑2 年。

歐蜜偉浪指出,司馬庫斯並不是無法負擔這樣的金額,而是司馬庫斯族人有自己的尊嚴。他說,長期以來,林務局與財團上山砍了多少木頭,造成土石流等災害,都是「合中華民國的法」;他們按照自己泰雅Gaga (傳統規範),經過部落會議通過,派三位族人搬回他們當初搶通道路時發現的風倒木,拿回部落做造景,何罪之有?他說,按照泰雅Gaga(傳統規範),「林務局才是小偷!」

歐蜜偉浪表示,這次的事件並不是單一個案,長久以來,原住民與林務局一直上演類似的事件,相關部門根本不把「新伙伴關係協定」、「原住民族基本法」當一回事。他說,如頭目倚岕所言,一個月之內如果政院不開始準備對等協商,他們將會再次發動抗爭。

註釋:

註1:Pinhaban是泰雅人在疆界領域遭侵犯時,各部族攻守同盟抵禦外侵的傳統機制。Pinhaban會議討論傳統領域規範與結盟方式,並擴大為族群與族群間的結盟。依照原住民過去的傳統是只要自己的族人被欺負或是羞辱,屬於相同族群或是居住在同一領域的部落,必須用盡全力全心給予支持。(資料來源: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

註2:Psurux Btunux (埋石立柱)是千百年來泰雅族表達堅守誓約的神聖儀式,這樣的儀式是代表司馬庫斯部落的精神與決心,奠基過去一直以來是Tayal在宣示領域、土地的主權重要之神聖儀。(資料來源: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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