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發放 16萬新移民規畫納入

2008/11/22

【羅暐智/台北報導】

 領券如投票 ▲消費券要以投開票所來發放;圖為選舉時許多民眾一早就到投開票所外排隊投票。(本報資料照片/劉宗龍攝)

 國民黨立委徐中雄主張,消費券發放對象應納入十六萬餘名新移民。據悉,府院對此意見高度重視,儘管行政院高層昨天表示仍未完全定案,但已委託內政部長廖了以本周進行詳細規畫。

 預計消費券經費可望納入新移民,因此將多增加五億八千元,舉債的總預算逾八三五億元。

 國民黨立委徐中雄指出,目前台灣的婚姻移民分成七種,總計達十八萬四千多人,這七種當中,有兩萬三千多名是領大陸配偶「團聚證」,還未真正領到居留權,扣除這兩萬三千多人,剩下的十六萬一千多人當然有資格領取。

 徐中雄表示,不管外配或陸配,都是新台灣之子的父母,他們擁有居留證,就代表婚姻是真實的,既然是真實婚姻,就是台灣的一份子,在未取得國籍之前,都應被視為「準國民」,可享有各項基礎公民權。

 婚姻移民分成七種,可歸類為外籍配偶與大陸港澳配偶。據徐中雄辦公室統計,外配分成三種,持有外僑永久居留證有三五三四人,持有外僑居留證有六七一四七人,無戶籍國民(含規劃尚未定居)台灣地區居留證則有一四七七五人。

 另大陸配偶分成四種,領有團聚證有二三二八七人,港澳配偶居留證有七四一人,依親居留證有四五四○八人,長期居留證有二九六○一人。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