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長期社運界對集遊惡法的批判、及近日野草莓運動集中的壓力下,立院藍綠兩黨終於鬆動,準備要對〈集會遊行法〉進行修法。馬英九甚至多次對外聲稱:長期以來都支持集遊管制從「許可制」修改為「報備制」。然而,仔細探究目前馬政府行政院規劃的集遊法「強制報備制」修法版本,有報備之名,卻與過去的「許可制」實質內容皆相同,幾乎可說是「換湯不換藥」,有辨明的必要。
行政院修法版本的「強制報備制」是這樣的:集會遊行管制從過去的「事前許可」改為「事前報備」,不做准許與否的審查。但其中不但仍保留了警方修改集會遊行時間、地點、形式的權利,也容許警方擁有「解散命令權」,可以缺乏明確標準地命令集會遊行解散;而且還保留了「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及行政罰規定,不管集遊是否有侵犯到他人權益,只要沒有報備、或是命令解散而不解散,「首謀」就可能遭受牢獄之災。除此之外,過去集遊法中迴避責任政治要求的行政院、總統府前「禁制區」規定,也是一樣都沒有少。簡單來說,變的只是「許可」名義上改為了「報備」,想以此聲稱已改為了「報備制」,矇混過關,並使未來修法更加困難。
相對地,從2005年起由人權、社運、學運團體組成的「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到此次的野草莓學運,訴求的是修集遊法為「自願報備制」:報備該是一項人民自願申請警方維護集遊安全或交通的權利、而不是強制的義務。如果一個小型集會沒有妨礙到車道,根本不該有報備義務,而如果會佔用到車道,依目前法制本來就要另外向縣市政府申請「路權」,也還是不需要再用集會遊行法來強制許可或報備。
有人或許會問:如果採「自願報備制」,有人不報備卻佔用車道集會遊行怎麼辦?其實,依我國相關交通法規,佔用道路者可開罰單、嚴重到造成公共危險者甚至可處以刑罰,如果集會遊行發生了違法事故,以各種其他法規相繩即可,根本不需要這部給予警方莫大權力、專用以打壓反政府、反大企業行動的「集會遊行管制法」。相反地,我們需要保障集會遊行者權利的法案。
集盟版的「自願報備制」修法草案,在上個會期由當時的台聯立委、目前的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提出,這個會期國民黨的朱鳳芝、鄭麗文也一字不漏地再提了這個法案,民進黨黨團也隨即提了幾乎相同的修法版本,兩黨加起來的連署者、若加上於第六會期時也支持自願報備制者,根本已過立委半數(可參閱表1),早可通過修法。但近日行政院版卻準備提出「強制報備制」的修法版本,要求國民黨團立委支持,有意玩弄文字遊戲,繼續鎮壓人民發聲的空間。朱鳳芝、鄭麗文等人竟也同意行政院要求,對外聲稱「接受行政院提出版本再併案審查」。(相關比較,可參閱表2)
我們呼籲:立法院的國民黨及民進黨黨團應當堅守過去提案時採取的「自願報備制」版本,立即修法把集會遊行的權利還給人民,並將「許可制」或類同的「強制報備制」掃到歷史的灰燼,否則,換湯不換藥的作為必將受人民唾棄、繼續抵制。
表1.曾提案連署支持集遊法修為「自願報備制」之現任立委名單 ======================================================== 中國國民黨立委 朱鳳芝、鄭麗文、劉盛良、羅明才、廖婉汝、黃昭順、林正二、鄭汝芬、簡東明、 陳根德、黃義交、孔文吉、徐耀昌、邱鏡淳、林明溱、李嘉進、林滄敏、江義雄、 黃志雄、羅淑蕾、陳秀卿、蔡正元、楊瓊瓔、徐少萍、李明星、張嘉郡、吳清池、 陳 杰、邱 毅。
於第六會期參與連署之現任立委: 周守訓、張碩文、翁重鈞、李紀珠、黃昭順、賴士葆、帥化民、侯彩鳳
共37人 ======================================================
民主進步黨立委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涂醒哲、蔡同榮、陳節如、余 天、潘孟安、葉宜津、 陳 瑩、林淑芬、李俊毅、王幸男、蔡煌瑯、郭玟成、黃淑英、薛 凌、翁金珠、 柯建銘、賴清德、張花冠
於第六會期參與連署之現任立委: 田秋堇、黃偉哲
共20人
========================================================= 無黨團結聯盟立委 於第六會期參與連署之現任立委: 高金素梅共1人
========================================================= 曾參與提案連署支持集遊法修為「自願報備制」之現任立委,共58人。 已超過現任立委總數114人之過半數(57人)。
PS:第六會期雷倩等人集遊法修法提案為「強制報備制」,故不計入。
回應
Re: 小心換湯不換藥的「強制報備制」
多謝苦勞協助處理圖片顯示,(因為不知怎麼貼表格,就弄成圖檔了);
另外補充一下:上面貼了一堆立委的名單,當然不是說這個「自願報備制」就穩過了,反而相反,可預期地,他們連署的時候,根本只是充充業績,沒想那麼多,現在行政院施壓,很多立委(如朱鳳芝)心中一定是想退縮、準備喬出「強制報備制」來的。所以,除非我們能給這些連署過的人足夠的壓力,要他們「誠信立國」,否則,情況相當地險峻。
週三上午9:00集盟會到立法院外行動(當日內政委員會開議審集遊法),還請大家參與、一起加油。(雖然寫在這,好像會增加來的警察!?)
柏儀
Re: 小心換湯不換藥的「強制報備制」
您好
我將此篇文章轉貼 自主公民論壇
http://www.twredshirts.org/upload/viewthread.php?tid=3997&extra=page%3D1
小安
Re: 小心換湯不換藥的「強制報備制」
你好,我把此篇文章轉貼到我的部落格裡了,謝謝你提供這些資訊.
http://www.wretch.cc/blog/twmyhome/20563852
Re: 小心換湯不換藥的「強制報備制」
請問可以同時提出歷年來提出修改集遊法的立委名單
及反對的立委名單嗎?
這樣我們比較容易看出,那些才是真正在阻擋修改集遊法的兇手
Re: 小心換湯不換藥的「強制報備制」
想請問一下有沒有相關報導或者是文章 仔細的講解集會遊行法原由以及報備與其他不同的方式?這篇報導並沒有不公平之處,只是我想還有沒有更詳細的內容,例如法條的比較,學者的看法不同地方的看法等等,我自己也會在做相關搜查的 感謝!!
Re: 小心換湯不換藥的「強制報備制」
那些躲在野草莓後指導棋的教授學客們
吳睿人、李明璁、范雲、邱毓斌.........
現在應該跳出來出個聲吧?越修越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