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也應該一起反對集遊惡法

2008/11/08
苦勞網特約記者

忘記了是不是從「美麗島事件」開始,一整個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10幾年的時間,每次有群眾運動,黨國控制下的「二報三台」總有一句非說不可的話來形容警察–「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警察受傷的血腥畫面,總是群眾運動暴力、不理性的充份證明。在某一段時間裡,據說,這真的是國家的「戰術」,把基層員警推到第一線,成為抗爭的犧牲品,來博取社會的同情、提升鎮壓的正當性。

看到陳雲林回去,幾次眼角泛著淚光,感謝台灣警察的畫面,讓我想起了過去的這些事情;看到大眾習慣以「警察/群眾」的「施暴/受暴」二分法各自表述立場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麼看待同樣在群眾運動中受到傷害的這兩群人呢?

警察也是惡法的受害者

警察的形象,說起來很複雜,有人把他們當作欺壓良民的「有牌流氓」;有人把警察當作「正義」的化身;不過,在群眾場合,警察,跟「國家暴力」的形象一結合,大概很難討得了好去。這幾年,台灣當局,對抗爭的訴求不想聞問的時候,總是把警察推到第一線,讓群眾跟官署之間的對抗,變成群眾跟警察的對抗。

用警察來處理人民和國家的關係,這是會出現「警察國家」這種指控的原因;平時執行勤務已經承受過大壓力的警察,碰上街頭的衝突,被群眾打罵、面對危險,事情完了,除了社會的指責、被當作國家暴力的代表,還得被政治人物口惠不實地消費;這些人大概可以算是群眾運動裡,最倒楣的一群了。

由警察出面,把群眾跟抗爭對象的衝突扛下來,這是當權者逃避問題、模糊焦點的不負責任作法,而讓他們可以坐在這一道「人肉防火牆」後面安枕無憂的,其實,就是在《集會遊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這一些可以讓警察任意運用的法律;而包括司法機關在內的國家機器,一直不願意在每一個個案裡貫徹的重要公法上的「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指的是國家的行為,必須考量它所要保護的權利,以及因為它這樣做了之後,會侵害到的權利之間,必須維持衡平;也必須考慮它的作法的有效性,這樣做是不是真的能達到它的目的;還有,公權力所要施加的對象,是不是會造成明確而立即的危險;原則上,在一個法治國家,公權力的行使,都必須以保護人民權利為唯一的目的,只有會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國家才可以出面制止。

「衡平」的判斷,有的時候很複雜,但有的時候,卻是顯而易見的,例如這一次引發社會反應強烈的「禁止拿國旗」事件,以及「上揚唱片行事件」,就幾乎看不出會造成什麼侵害或危險,而禁止拿國旗或強制店家關門,都是很強烈的動作、明顯地違背了比例原則。

政治介入,失去專業與中立

關於警力運用的「比例原則」,具體落實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第1項:「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這是警力使用的最高指導原則,但是現在,卻不是依據這個原則,而是依據「政治利益」進行判斷,使得警力的運用,失去了「專業性」與「中立性」。

好,現在看起來很簡單,就法而論,每一個拿了國旗被搶的、或者上揚唱片的工作人員,可以去打官司、要求國家賠償;但,事實上,問題並不那麼簡單的。更應該問的,是這個「衡平性」的判斷,是誰做的?又是在什麼條件下做的?在許多社運場合、在每一次和官署的衝突裡,很多人會問的一個問題,都是到底是誰決定警察要做什麼事?要警方驅散在捷運局前的樂生保留請願者的,是捷運局、市政府,或者是警方的決定?在陳雲林來台的行程中,決定要這麼高調地鎮壓首都秩序的,到底是揣摩上意的警察,還是府院高層,或者根本是國、共協商的一部分?

在很多時候,尤其是在具高度政治性的群眾場合,我們實在很難想像,警察是會這樣單獨做出如此大膽而荒唐的決定的。也就是說,存在在《集會遊行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過寬的裁量權限,並不是為警察而設,而是為了在「必要」的時候,為有權力去做決定的人設的,而這些人,一不用以自己的肉身去犯險、二不用負起法律或政治上的責任。也因此,對於統治者,或者準備有一天成為統治者的人來說,維持警察機關的「空白授權」、實際上是自己掌握專斷權力的狀態,實在有大大的好處。

現在,當我們回想起80、90年代,警察在「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策略下的犧牲,以及陳雲林的口頭便宜;也看到了在幾次衝突中,警察的辛苦、危險和壓力,那麼該怎麼辦呢?只有讓警察告訴政客,對不起,我不能這麼做,為什麼呢?因為法律有規定,因為我要「依法行政」,因為這是個「法治社會」,把對集會遊行的規範回歸到以「保障」的善意基礎上;或者,也不需要期待政治人物能立出什麼「保障集會遊行」的法律,而根本把《集會遊行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廢除,讓集會遊行回歸到《刑法》的規範。在這種情形下,警察在處理官署與群眾的爭議的時候,才可以有相對的中立性,不至於被捲入爭端、成為替罪羔羊。

警察與群眾並非必然對立

「警察國家」這個最近顯得蠻熱門的名詞,指的是行政權的專斷,而本來要由立法通過、才可以限制的人民基本權利,如果因為法律的「空白授權」而造成行政部門有過於寬鬆的裁量權的時候,就會產生行政權專斷的狀況,但這個名詞也容易產生是對警察本身的批判,事實上,在「警察國家」裡,警察也是獨裁政治的受害者。

也因此,警察們要保障自己的安全、不成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更應該反對《集會遊行法》與《社會秩序維護法》,這些逼使自己身陷險境的法律;而眼前那個到底是「警察暴力」或者「群眾暴力」應該被譴責的論辯,在「國家暴力」之前,也顯得一點不重要,甚至應該可以找到一致的目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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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 這一次 學生靜坐的活動, 最早是由 大學教授 公益團體 文化工作者 等 團體 和 學生們 , 透過 網路串連 的而成 的 新公民世代 , 也代表著一個 新型態 @ 運動模式 的 開始 ! 您可以看到 目前 還在 自由廣場 和平靜坐 學生們 的訴求, 和 原先 召開記者會 聲援 @ 教授們 , 是一致的 , 就可證 敬學所看見的 , 他們不屬於 任何 政治性團體 , 只是為 [ 搶救 ] 人權 , 而走上街頭 . 當然 , 學生們 , 為了和民進黨的圍城行動, 有所區隔, 才在1106 當日的上午, 不加入遊行隊伍, 並早已在行政院前 , 開始進行 [ 非暴力 ] 的 和平靜坐活動 ! ~ 懇請各位朋友們, 不要隨著統派媒體的偏頗報導, 而影響到您應有的理性判斷思維 ~

敬學曾參加過 紅衫軍 最後一天 的 圍城遊行 ; 1106 當天, 也和其他媒體朋友一樣, 近距離觀察所個過程 , 我們真得發現 : 距馬是被 許多穿著 [ 黑底黃字 ] 的人, 所推倒的. 他們 T-Shirt 上所秀出來的字, 應該是隨單位不同, 有不同的組合; 或者是 , 同一單位, 但為了 掩人眼目 , 而刻意穿著不同字樣的黑色衣服. 另外 , 敬學發現, 與本土的黑道, 比較不同的是, 傳統參與綠營的幫派份子 , 大多土味較重 , 可能隨口就會罵台語的三字經, 口食檳榔 或 隨地丟棄煙頭 或 頭髮較沒有整理, 或梳得比較油 ;

但此次滋事份子, 大多不會公開嗆話或高喊口號 , 而且男的, 個個都長得比滿帥氣; 女的, 則看起來, 非常高貴陽剛 但卻又很平靜地, 眼神不斷飄移和隨處觀察. 他們三或四人一組, 2008/11/06 , 下午14:25 , 當仁愛路靠 [台大醫院] 第一個距馬, 快要倒下時, 他們很急忙著, 要馬上趕進去; 經過面前時, 還不輕易脫口說出 : { 出發了 } 這句國語 ! 當時 , 曾當過記者有新聞敏感度的我, 就立刻打電話給, 還在遊行隊伍後面的自由時報記者 (華) , 表示即將有狀況發生, 也隨後告訴他, 有黑衣人出現 ; 後來, 就發現他們 根本不怕 [ 電子媒體 ] , 只要哪邊有攝影機 , 他們就朝 那一個方向 , 主動攻擊警方 ; 並且 [ 毫不手軟 ] , 因此依我過去長期觀察人權和社運的經驗 判斷, 這些人的背景, 絕對 [ 不單純 ] ! 只是無法確定, 他們背後的老闆, 是哪一個國家, 所派出來的 [ 情治單位 ] 或 合作的 [ 幫派系統 ] 而已 ?!

但不爭的事實是, 台灣民眾 已忍耐多日 不滿的情緒, 也跟著被距馬倒下後, 被挑動起來 ! 即使是 民進黨 中央黨部 年輕黨工們 手足無措地 要大家 [坐下] [ 坐下 ] ! 但已經沒有人 有心繼續聽 蔡英文主席的談話, 紛紛踴入距馬倒下後 @ 景福門 ( 廣場 ) ; 但超過數百罐的礦泉水瓶或鳴笛罐, 從四面八方不斷地被丟出來, 大部份的警方, 也尚未穿著全備的 [鎮暴裝 ] , 因此開始看到有人受傷的畫面 ; 而年輕的綠營中央黨部黨工們, 即使加緊 [手牽手] 地, 站在 民眾和 鎮暴警察 中面, 嘗試著控制好場面, 降溫雙方的情緒, 不斷地喊出: [ 大家不要罵警察 ] 或 [ 不要再丟東西了!] 等話 , 但仍然無法停止 天空陸陸續續飛出各種瓶罐, 有點像職棒比賽結束後的衝突場面 . 但即使是現場狀況有點緊繃 , 但仔細回想後發現, 每一次的衝突, 也只不過是 , 幾分鐘不到, 就又結束 ! 民眾和警察的傷, 也大都是被瓶罐打到的結果 ( 博愛特區附近的馬路上 , 不太容易找到石頭 ! 因此, 若出現石頭, 就有很大的可能, 是有人特別帶來的 )

1106 當日下午 15:00 ~ 19:15 , 敬學決定不跟隨著 蔡英文主席離開 , 就留在現場靜坐仔細觀察所有的生態, 很開心發現警民的互動, 根本不是像 統派媒體 @ 誇張報導 , 現場的氛圍和狀況, 應該算是良好! 黃越綏老師 還前來獻花給警察 , 民眾也超過數十次, 不斷地給警察同仁鼓掌感謝 , 送書或東西 給警察同仁的民眾, 也大有人在; 1106 景福門前的靜坐活動 , 就在和平的氣氛中, 於晚上 07:15 落幕, 隨後警方也解除了人車不得進入的控管.

當然, 我們事後可檢討, 為何 民進黨 蔡英文主席 , 當 第一個距馬 , 被黑衣人破壞, 進而倒下去的時候 ; 會聽從潘孟安立委或黨工們的建議, 立刻宣佈, 將指揮車和整個遊行隊伍帶走 ; 不像 黃信介 民進黨 已故主席 一樣 , [ 手牽著手 ] 坐在鎮暴警察面前 , 帶領 留在現場的 上千名 群眾 , 席地而坐 非暴力 和平 靜坐抗議 , 以表達對 政府 [ 違反人權 ] 的 無言抗議. 也許 您也有可能會怪 綠營民代 王淑惠 前立委 , 為什麼要那麼笨 , 不隨著其他黨職人員 [ 落跑 ] , 反而留在 [ 景福門 ] 鎮暴警察 前面 , [ 苦口婆心 ] 勸導民眾 , 不要動怒 , 要和平靜坐 ; 但最後卻是 : [ 好心被媒體欺] , 為疏散人潮 , 鼓勵大家, 離開 景福門 , 往圓山的方向出發 ( 敬學認為, 她是因為下午 4:30分 才離開 景福門 , 誤以為 兩個小時 , 已帶隊離開的 遊行隊伍, 已到達圓山; 所以才跟著上一台宣傳車, 要大家放下怒氣 , 不要衝動 , 開始離開沒有黨質人員在的景福門 ) 最後卻也因為她的好心, 反而還有可能 , 被電子媒體 數次 [ 公然污辱] , 還有可能接受被警方約談的命運, 這是不公平的. 種種不公義之現象, 持續地在台灣社會上演, 也將忠實地記錄在參與民眾的心裡 ! 敬學願意用個人生命發誓 : 以上所言皆為事實, 如有任何說謊不實的地方, 願意接受上帝處罰和法律制裁.

敬學最後還是要再次重申 : [ 人在做 ; 天在看 ] ! 無論 電子媒體 , 如何抹黑善良的公民或學生 , 歷史永遠會在適當的時間和空間, 找到機會, 將 [ 公平正義 ] 還給人民 ! 陳雲林先生臨別前 , 不也是說 : [ 公道 自在 人心 ] , 這也幫助 馬政府 或 民進黨 等政黨菁英 , 來面對 公民世代 的 轉變 和 內在靈魂 的 更新 ?! 就讓我們 開始 學習 接受 [ 改變 ] 吧 !

GLCA 同志伴侶協會 發起人 陳敬學 A123265368 敬啟 2008/11/09 19:30 (02)8509-5661 0968-706360 www.glca.tw [email protected] 台北市中山區10463大直街57巷9之1號( 敬學再次申明 : 願意針對以上所有的言論, 負起 法律. 道德 和 信仰上, 所有責任. 懇請指正 )

孫老大:
你完完全全、徹徹底底指出問題的關鍵。
總統府裡面的某些人善用了過去極權政府擅用的老招,雖說老狗使不出新把戲,但沒想到時空轉移,過去的敵人變成了被保護的對象,但台灣大多數的民眾,卻仍然被這種搞「警察vs.暴民」、「和平vs.暴力」、「肉身vs.石塊」的障眼法和苦肉計所欺騙。或許,人們被政治人物自我營造出來的假象(馬英九的清廉斯文形象或者是當初蔣經國的勤儉親民)所欺瞞,而不相信他們真實的算計其背後的動機和政治目的。

你這篇文章是否可以投書到各大報呢?

最好是中時或聯合,以免被批是「綠狗」。

另,是否可以讓大家轉載這篇文章呢?

其實
最可惡的還是那兩色的政客
不過也請大家別忘了
不是所有警察都打人
不是所有警察都非法
當我們享受集會遊行的人權時
請別忘了還有許多沒打人的警察
連休假的人權都沒有
有人因此累到中風半身癱瘓
有人因傷被截肢
有人累到24小時都沒睡
還要被丟大便
丟石塊
丟汽油彈
還要被政客糟蹋
被長官欺壓
可能為了原則
一輩子升不了官
卻只能為了養家活口
默默忍下
給他們一些鼓勵吧
如果你遇到不願同污共濁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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