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年底立委選舉與明年總統大選的接近,近日朝野兩黨許多作為都趨向極端,這樣的現象,讓人為台灣長遠的政治發展憂心。
攸關民生社福、政府運作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早該在上個會期通過,至今仍然卡在立法院無法過關,國會為了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草案連續兩個會期大打出手,卻通過讓地方黑金復辟的「農漁會法」修正案。作為國會最大黨的國民黨,顯然只有政治權力的計算,對於公共政策並不關心,作為民意代表卻各自動員選民包圍立法院,操弄「人民對抗人民」的戲碼,眼見五月底會期即將結束,議事空轉延宕,受害的是人民的未來。
年底立委選舉即將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兩大黨對決之勢益發白熱化,似乎不存在小黨多元生存空間,而此種對決並非建立在公共政策路線上的區隔,反而助長族群認同、意識形態的操作,在相對多數的選制基礎上,各自極力鞏固基本盤。民進黨內初選的排藍民調,使得黨內尚具有改革色彩的參選人出局,游錫堃甚至直言:「去中間,保台灣」,直接放棄中間選民,摒棄社會多元聲音,讓本該反映民意的立法委員,僅僅代表一種聲音。
政黨之所以趨向極端,只顧基本盤,實與民主選舉的扭曲發展息息相關,中間選民因為無力感,厭惡政治,因而去政治化,選舉的時候不出來投票,政黨因而放棄說服中間選民的政策與候選人;而造成中間選民對政治的疏離感,則是比爛的政黨政治,沒有任何一個政黨提出前瞻的願景,只能在爛蘋果之間作選擇,票當然投不下去。如此惡性循環,即便是具有明確政黨傾向的選民,也會越來越含淚投票,也就是說,選票總是投給繼續惡鬥的其中一方,而永遠沒有辦法改變政局、影響政策,如此,台灣的民主將會陷入制度困境。
因此,個人認為應當增列「以上皆非」的選項,也就是在選舉票上加列「以上各候選人皆不支持」的選項,讓選民有機會藉由投票的行為,積極對兩大政黨表達否定的意見,不是非得要二選一的是非題,而是真正的選擇題。一九九五年,個人曾經推動過「落選運動」,點名財團立委,用選票把他們拉下台。但是在兩個爛蘋果對決式的選舉中,無法發揮其監督的功效。二○○四年,有人提過「廢票運動」,但是因為廢票無法計算,而且廢票既然無效,賭爛的選民也還是不會去投票。選民對投票越冷漠,政黨就越不可能改革,更加擁抱基本盤,再度陷入上述的惡性循環。
要使「以上皆非」成為有意義的選項,就必須讓否決權成為選項之一,並且更進一步要成為基本的當選門檻。個人的提議是,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除了在第六十條選舉票的印製上,加列「以上各候選人皆不支持」的選項外,在第六十五條中增列「該當選人之得票數低於『以上各候選人皆不支持』之得票數時,視為未當選,原選區之不足當選名額應重行選舉或補選,原候選人亦不得再參選」,如此中間選民可以透過這項有意義的選擇表達聲音,當以上皆非選項當選時,即可傳達對兩大政黨的不滿,迫使其進行改革,並改推好蘋果。
在俄羅斯以及美國幾個州的選舉中,選民可以投給「西瓜」、「豬頭」,來表達對現有候選人的不滿,如果台灣可以推動以上皆非的選罷法修法行動,將是世界首創有意義的、制度化的人民否決權的合法表達。兩黨候選人都必須通過否決票的考驗,選票高於以上皆非才可以當選。
選民透過選票發揮實質影響力,將可提高政治效能感與投票率,讓民意的多元聲音呈現出來,而不要淹沒在二元對立的極端裡,如此將可刺激政黨真正進行改革,回歸公共政策的牛肉,以回應中間選民的期待。也才能作為國會全面改革的觸媒,讓台灣的民主發展更優質、更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