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視障婦︰搭北捷沒優惠

2008/08/24

台北市真的是「行無礙,行有愛」的友善城市?就嘉義縣朴子市視障婦人「如玲」的親身經歷來說,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徵詢優惠 站務員態度不佳

悶了近2年,如玲昨向本報投訴,2年前某日,她帶孩子北上參加活動,晚間從捷運士林站要搭乘捷運列車前往永和,在驗票口向站務人員出示身心障礙手冊,徵詢提供票價優惠,豈料對方以冷淡、不耐煩的態度回應,非設籍北市的身障者不能享有優惠,仍須購買全票,且說這是捷運公司與社會局規定。

如玲說,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定「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憑證明應予半價優待」,她搭乘高鐵、國內線客機、各縣市大眾運輸等,都有半票至8折不等的優惠,不因設籍地的差異而受影響,北捷對外縣市身障者沒有優惠,「違反身權法,形同歧視,應即改善」。

北捷︰由戶籍地公所補貼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依照大眾捷運法,身心障礙者是由縣市政府編列預算補貼,非北縣市的身心障礙者要享有乘車優惠,應向戶籍所在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補貼。

社會局︰設籍者才有優惠

社會局老人福利科回應,該局曾接獲類似反映,但依捷運法及發展大眾運輸條例,身心障礙乘客確無票價優惠,市府另依身權法訂定單行法規規定,設籍並實際居住北市的老人、身心障礙者、55歲以上原住民,搭乘捷運一律補助半價,陪伴者1人也是。

老福科說,事涉全國各縣市,曾建請內政部儘速召集協調及請各縣市訂定票價補助辦法,迄今無具體進展,所以如玲等身障者搭乘北捷照樣要付全票。

市府法規會︰將研商改進

北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認為,如玲投訴事項顯示「市單行法規與中央法規牴觸,確有檢討空間」,北捷可能是因預算、補貼等經費來源考量,才未優惠外縣市身障者,該會將邀有關單位研商由市府全面補貼身障者票價差額,落實照顧身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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