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犯爭平反,聲請解釋戒嚴無效

2008/06/02
苦勞網特約記者

「台灣長達38年的戒嚴是無效的!」5月31日,一群頭髮班白的政治受難者與家屬擠滿了立法院第一會議室,聲援由前國策顧問謝聰敏與政治受難者權益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臺灣人民法院等團體所舉辦的「戒嚴及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牴觸憲法」聲請釋憲記者會。

謝聰敏表示戒嚴法根本沒有法律之依據。為了平反所有政治受難人之冤屈,他於日前取得政治受難者洪武雄、胡學古之委任,代其向司法院聲請釋憲,倘若確認戒嚴無效,他將展開向政府討債之行動。

謝聰敏表示,1945年台灣省主席陳誠宣佈台灣全面戒嚴(戒字第一號),但當時台灣並非戒嚴法第2條所定之接戰地域,也非第3條所謂的「猝受敵匪攻圍」之地區,根本不合乎宣告戒嚴的法定要件。而戒嚴宣佈後,也沒有提交立法院追認、總統府公佈。

政治受難者洪武雄表示他以前當過警察,因為看不慣司法不公,因而走上街頭。洪武雄說倘若司法不願受理戒嚴違憲之案件,他呼籲大家拿出街頭運動的精神。

前台權會會長、現任律師的魏千峰表示,東德、南非為了替政治受難者平反,甚至設立了刑事平反館。反觀台灣,卻什麼都沒有。魏千峰說,不分藍綠登應該正視人權問題。既然馬英九總統上任時提到「和解共生」,況且,戒嚴令是國民黨所提的,應該對政治受難者還個公道。

魏千峰說,他將寫文章呼籲政府為政治犯平反,並串連律師聲援。

記者會結束前,謝聰敏呼籲大家用網路流傳「戒嚴及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牴觸憲法」釋憲聲請書。他說,以前國家傾全力封鎖這些消息,但是現代時代不一樣了,大家可以透過網路讓更多人知道這段歷史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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