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月子中心收費亂 消基會促訂罰則

2008/05/09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儘管消保會已經公布「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但坊間坐月子中心收費方式差異甚大,消基會調查顯示,許多中心一天的住房費至少四千元起跳,還要求消費者預付訂金,最低入住天數也要七天,若中途退出還收取超過十%違約金,消費者權益遭嚴重漠視。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指出,據現有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第十三條,消費者若中途離開,違約金不得超過全部費用十%,但目前業者要求的違約金都超過十%,甚至高達三十四%,問題在於定型化契約沒有罰則,消保會應儘速制定罰則及管理辦法,若業者不依照定型化契約規定,可處罰或記點。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副董事長謝天仁的老婆以前入住坐月子中心時,就曾先跟業者在書面文件上載明,若餐點不滿意可終止契約,後來坐月子中心提供蘿蔔、油炸食物,明顯不是傳統坐月子會食用的食材,他以此為由,未住滿規定時間即離開亦不必付違約金。

謙立法律事務所律師羅瑩雪指出,每個產婦需求不一樣,產婦應找符合自己需求的坐月子中心,不一定貴的就是最好,而廣告也是契約一部份,消費者若發現業者廣告與實際提供服務不同,或業者未履行書面契約內容,等於業者是「瑕疵給付」,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契約,甚至可向業者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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