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定讞:反教育商品化無罪!感謝您的支持,教育公共化將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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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3
資料來源: 

■教育公共化連線

「教育要公共,馬上廢集遊!」當一群熱血青年人在台灣高等法院前的小型記者會中,呼喊著大眾的心聲時,周圍卻有一些警察蓄勢待發,拍照蒐證,隨時準備要逮捕這些會破壞『秩序』的人,那種感覺就像是要掐住人民的喉嚨,讓他們無法提出不一樣的聲音,好好地當配合政府的馴民。

事情的起因是2006年教育公共化連線發起「513守護媽媽,手護教育—反對教育商品化遊行」,號召人民一起到教育部前去表達我們的聲音。而主管教育事務的教育部,聲稱一個月前就接到遊行的訴求並願意溝通協商,但在整個協調過程中,完全不願意派出有足夠位階與權限的官員出來接見群眾,了解遊行訴求。當遊行隊伍來到教育部前,只見由警察手持盾牌形成的人牆,不准群眾進入,而教育部相關官員也遲遲不肯露面。當隊伍準備送交陳情書進入教育部時,卻遂遭警方阻擋、發生推擠,遊行參與者楊偉中擅自翻越圍牆,遭警方以妨礙公務逮捕,為等待釋放楊偉中同學,現場的鍾秀梅老師、潘欣榮同學被警察依集會遊行法移送。

今年初,台北地院檢察官不服一審無罪的判決,並提起上訴。而今天(五月二日),高等法院定讞判決: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原判。這對於我們的運動而言是非常有象徵性的一件事:對於警方的濫權、錯誤的舉證,我們沒有理由屈服,而對於法官的裁決,我們無須特別感謝,因為正義是不應該被抹滅的。

雖然此次事件告一段落,但是我們的行動並不會結束。台灣教育商品化的問題日益嚴重,許多中下階層家庭面臨讀不起、養不起的境地,在新政府上任以前,我們呼籲新政府要重視教育商品化的問題,教育的自由化只會造成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現象,只有教育公共化之後,社會才能達到真正的公義。

教育公共化連線 敬上 聯絡人:于欣可0911227068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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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檢察官、法官幾審都沒辦法以妨礙公務將楊定罪,教公連還可以把楊說成「擅自」、將他定罪,真是高招。

"遊行參與者楊偉中擅自翻越圍牆"這句話有問題喔,
這是警方和教育部的觀點吧!
從來沒看過有哪個團體是這麼附和統治者的觀點、這樣和自己的群眾做"切割"的!

老實說,那場遊行我也有去聲援,我記得的狀況可不是這樣,
當天被抓的同學是被警察拉進去的,教育部的圍牆那麼低,
四五個警察一陣亂拉,就把最前面靠在欄杆上最高的抓進去了.
這樣叫"擅自翻越"喔?
對一起參與活動的夥伴這樣說,不覺得有點過分嗎?

「對於警方的濫權、錯誤的舉證,我們沒有理由屈服,而對於法官的裁決,我們無須特別感謝,因為正義是不應該被抹滅的。」那楊偉中當場被捕是活該喔,不覺得這樣寫自相矛盾嗎?一下譴責警察濫權,一下譴責自己的同志不應該讓警察有濫權的動作,把自己講成偉大的聖人,是為了拯救被捕的同志,不嫌太矯情嗎?自我膨脹到極點,這種心態很要不得。

不管當天的真相如何,
不管今天是誰被逮捕,
活動主辦單位用這種「官方語言」來描述當天參與的群眾,
是非常不妥當的。

哪有人不去質疑警方的做法,
而是反過來指責群眾之中有「暴民」,
才讓活動「失控」,才「害」兩位總指揮被起訴?
好像警方逮人是對的喔?

為求自保、與群眾「劃清界限」,
出了事的時候連一點最基本的運動道義都沒有,
以後誰還敢參加這樣的團體主辦的活動?

剛剛在課堂上做了一份口頭報告,主題是集會遊行法,談警察的執法如何如何有問題、司法實務又是如何保守。然後我回到家,看到這份聲明,真的是無言以對...我真的從來沒有見過一個活動的主辦單位是這樣去詮釋一場活動----因為楊偉中這個參與者的「擅自」行動導致他們被連累。我想,作為一個主辦單位,這樣的詮釋不是很得體,不過,被連累的潘同學直到現在,才終於說出了他內心的真實想法,這也可以為某些鬥爭的動力下了真實的註解...所以,如何能苛責呢?唉.....

如果集會遊行法「真的」如此之惡,為什麼不是正面贏擊他,而是一直回頭攻擊活動過程裡面的同志?如果真的要反集會遊行法,你卻懼怕,指控同志害你官司纏身,這邏輯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