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6新聞你來搞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記者會文字 公平稅改聯盟要求「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應該撤案,特別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機場為行政法人」,問題是目前我國並沒有行政法人法,將來除了行政院自己以外,將沒有法律可監督。特別條例中有關之租稅優惠,將易使不同區域的企業適用不同稅率,且完全無法預知特區範圍,導致臺灣的租稅政策因為特區規劃而受到割裂。 建議標籤: 兩岸經貿自由貿易港區財稅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相關文章 【出關播種何處萌芽】系列之一 法制化、佔領行動與民主的悖論 「通過反服貿走向反全球化」 第六期《苦勞季刊》限量2,000份,開放索取 【反服貿】再送協議 張慶忠遭擋 批馬設高門檻 學生府方難對話 【反服貿】政院清場 噴水鎮暴 多人受傷 群眾批警殘暴 【反服貿】兩千群眾徹夜堅守行政院 【反服貿】群眾再破行政院 清場傳言不斷 凌晨決戰關鍵 【反服貿】佔領現場 批馬跳針 強調堅守到底 不排除任何可能 【反服貿】馬英九拒二訴求 指佔議場違法 【反服貿】 群眾佔議場 創歷史 反包圍 弱勢警力難清場 僵持中 全球化焦慮綁土地炒作 航空城「通過」後續審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