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 2008/02/21links_weblink_url: http://blog.pixnet.net/vonunten/post/14560576進了偵訊室,您身旁用二指神功辛苦打字的女警表示:希望能夠下班、因小孩已三天沒見到她、又得簽聯絡簿,所以不能再幫忙打偵訊筆錄;旁邊的其它警員見狀,非但不出手幫忙、還開玩笑的說:誰叫妳要幫他打字? 主題: 觀點資料來源: 大戰惡魔黨建議標籤: 司法教育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