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生「集中營」歲月
院長專權之侵害

2008/01/21

昨天中國時報有一篇地方新聞報導〈樂生將動工,院長換人地方憂〉,明顯可見是新莊前後任市長許炳崑,黃林玲玲在幫樂生院現任「黃龍德院長」抬轎。說黃院長上任以來,和地方、院民間早已建立起良好的溝通模式,且深獲院民信任。現在動工在即突然要將他調走,假設屆時新院長不能即時掌握全局,導致抗爭無法收拾,這個責任誰來承擔?

事實上樂生院的抗爭正是因為黃院長這六七年來全力為地方財團護航,犧牲院民權益導致,許炳崑,黃林玲玲是既得利益者,共犯結構內自然此時坐立難安。

院民評述 :

以往是戒嚴時期,那時候的院長、醫生、護士、還有指導員的權力好大你知道嗎?…而現在的黃院長「想到那、做到那、完全不再乎老院民,我們當然無法一直忍讓」。

回頭看看戰後樂生院民人權受侵害的歷史,筆者翻出個人論文的一段研究,「其中一段就是談戰後歷任院長專權之侵害」有點長就請大家慢慢看。

一、戰後懲戒與檢束權

樂生院創立之初,如前述我們分析〈隔離制度之肇始〉,藤野豐《生命的近代史》所揭露日本政府推動「錯誤的隔離制度」形成的背景與過程,發現原本低感染性的漢生病何以演變須要「全面、永久、隔離」。主因有:一)、帝國競爭心理:日本在第一次戰後的勝利,使其「世界一等國」的意識抬頭,所以強調隔離漢生病人「掃淨街頭」、「純淨血統」。1899年帝國會議甚至公開討論「取締癩患與乞丐的問題」,日本媒體甚至公開以「國恥」視之。二)、官僚主義的作祟心理造成,何以說呢?主因於二十世紀初期,日本醫官光田健輔為首的醫學官僚系統強力推動「隔離制度法制化」。1907年日本「癩予防法」制訂。1931年修法更強調「全面隔離患者」並授予療養院(所)院長懲戒與檢束權力。

1945年日本投降後,該年10月12日,中華民國政府接收樂生院,更名「台灣省立樂生療養院」。戰後的台灣甫從日本殖民政府脫離,期待重回祖國的懷抱;然而過去的戰亂使得從中國遷台的國民政府正處於軍閥亂紀、窮兵黷武的狀況,正待整軍重新開始。

而此時台灣過去執行的「強制收容」制度戰後亦不曾間斷,在台籍患者紛紛被強制入院之後,從中國來台的軍患更是與日遽增。此時樂生院內由於原對於癩病病學剖有經驗的醫官護士夾在新舊政權紛爭之下,大部分紛紛離去;唯有掌握有強大行政資源者才有可能在政治的夾縫中生存。

樂生院院長,除了第一任院長為日本人上川豐。1944年12月10日國民政府遷台後,由前醫長賴尚和代理院務。1946 (民35)年院長吳文龍(1946~47)辭職後,楊仁壽醫師(1947.06.09)繼任,卻因為二二八事件因親友牽連被免職遣送綠島;後由劉明恕醫師(1950.12.28)接任 ;一年後辭職由陳文資醫師接任。在當時由於中美關係良好,當年一度被總督府釋權的戴仁壽醫師,返台處理樂山園產權事宜。並主持樂生院禮拜堂奠基,同年孫禮蓮牧師娘帶樂生信徒建「聖望禮拜堂」啟用。

1953年陳文資院長調職,陳宗鎣(1953~1966)繼任擔任第六任院長。至此之後多位院長亦多為軍系背景出身,顯然樂生院除了作為痲瘋病治療機構,同時也蒙上軍人管理鎮壓的色彩。同時日治時期原賦予樂生院長在院內「懲戒與檢束權力」,也在樂生院內持續執行,使整個日後漢生醫療的過程展現戲劇性的歷史。

二、軍人管轄

在樂生院從創設至今十三任院長,除日籍院長外,在位最久的台籍院長即是陳宗鎣。其逝世繼任院長則陸續有游天翔(1966~1974)、陸希超(1974~1986)、曾君實(1986~90)、張正二(1990~92)、陳京川(1992~2001)及現任黃龍德院長。

陳宗鎣是軍醫官背景出身,江西人,早年投身革命,官拜少將,曾擔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軍醫醫長;戰後並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及全國紅十字總會理事。夫人余宗玲曾擔任金陵女中校長。日後院務管理作風,可知確實是極為靠近黨政高層的人士,樂生院民亦多認為其「剖有政治手腕」。

延續日治時期樂生院內管理的慣例,內規僅需要院長一人裁奪,似乎無須任何法源。憑一人之喜悅厭惡,卻掌握了隔離院內患者「追求人生所有發展的可能性」。陳院長接任院長13年(1953~1966),在當時樂生院長擁有「懲戒與檢束權力」,在其授權之下,院內江西派逐漸壯大,甚至不免結黨營私,專權奪利,造成對院民種種的侵害。

湯姓院民回憶這段管制與規訓的過程,「罄竹難書」,也是無法抵制的往事:

1950年代陳院長那時代,病人如果反抗醫護人員,他們就會通報指導員趕過來拿手銬抓人。因此這裡面的病人根本就別想有什麼人權,每個人都被管的乖乖的…。當時病房被分成五區。不能說指導員都壞,但是五個裡面可能就有三個惡人…。醫院已經開放了,但病人出去請假,不准就不可以出去。如果病人有拿錢賄賂就可以,…還有侵吞社會捐助的事情發生,比如美軍送來院內的麵粉。民國43年畢嘉士到院裡(1954~56),一天,傳教士看到員工拿著美軍裝糧的牛皮紙袋往宿舍走去,趨前詢問這不是給病人的嗎?怎麼分給員工…宮吉德很頑皮,是反共義士,就寫封信上告陳院長…院長有一回甚至在禮堂公開說:「雞要吃麵粉才會生蛋」,這分明是指鹿為馬的大笑話。

可以見得從許多官方史來看,在「院長專權管理」下,那些美好的讚詞背後,受到他管理的患者,是否「雨露均霑」?如前述九大人權侵害的問題:剝奪人生發展之侵害、1962年後延續隔離侵害、醫療人體實驗侵害、結紮禁養子女侵害、過度勞動侵害、輔導制度之侵害、及家屬被歧視驅逐侵害…種種問題有不少發生於其執政之任內。我們從代表官方的種種記錄如1955年《台灣省立樂生療養院二十五週年特刊》、1959年《樂生療養院年刊》 、《癩病防制十年》 似乎在美麗包裹的讚詞背後,卻難以真實窺見受害者的傷痕。這或許就是所謂官方史與地方史清楚的分野。

或許陳院長「政治手腕佳」、「行事有魄力」,但其以一人之力,在當時戰後風紀敗壞,經濟剛起步時,在院內部屬之江西派營私作惡的種種惡習。而這些問題在日後數任院長當中,接任的游天翔院長似乎曾經力圖改革。在中山堂內集合院眾鼓勵離院工作,為女性康復患者爭取醫療及院內看護工作,建立良好醫藥制度,儘管主政者希望改革,到了執行過程,已經扭曲變質,依然不敵江西派營私作惡的種種作風,終至離院,無法解救患者,相當可惜。

其中指導員在管理之餘不免「狐假虎威」壓榨患者,院內的患者不免怨聲不絕。可以說指導員制度除了延續日本時代管控的目地,同時是威權時代之遺毒。

游院長離職後由同是軍醫的陸希超院長(1974~1986)接任。在職12年之間正值台灣經濟起飛的年代,隔年前省政府主席謝東閔先生視察樂生院。親眼見識到病患居住環境的擁擠,人力、物力的匱乏。主動在居住上提出「小康計畫」使得許多已婚夫妻家庭得以安居以及「台灣省加強癩病防制十年計畫」 。並注意到:

(一)、病患隱匿不願就診 當時樂生院內官方的說法是全台灣尚有五千到一萬名痲瘋病患散居各地;(二)、樂生院內患者,半數因殘廢不能自由行動,需顧人照料其生活,且因為無家可歸與被社會歧視而勢必長期住院療養,如此病患流動率低,樂生院接受新病患的能力大受影響,倘若新病患大量湧入勢必造成大量爆滿。

提到的兩個重點反應的正是盲目隔離患者的後果。事實上1955年出版「台灣省立樂生養院二十五周年特刊」中已記載 :

從1952世界衛生組織所召開的漢生病專家委員會上所獲得的資訊瞭解到:療養院之強制隔離治療,只是表示此種病是可怕的,除了療養院的隔離外,沒有其它妥善的辦法。因此患者與其家屬受到社會歧視,養成患者自卑與恐怖心理,隱匿躲藏,失去早期診療的機會,直到病況惡化,無法再逃避時,才被發覺。(台灣省立樂生療養院二十五週年特刊,頁36、37)。

事實證明,之後研擬的方案雖然不似以往大規模搜補,但主要的方式有:一、預先在各縣市衛生局及鄉鎮衛生所設置專責痲瘋防治人員;二、並由防治人員在地方上進行治療、宣傳、訪視和資料建檔工作。三、藉由邀集各醫院皮膚科醫師參與癩(痲瘋)病研討會提高對痲瘋症狀的注意。

四、由樂生院組隊執行巡迴健診。有趣的是:這樣大規模投入人力、物力、財力所進行的的防治計劃原定未來樂生院將可能再收容近千名患者。然而實施效果並不如預期:

民國65年至75年,全台灣僅發現新病例(包含開放與非開發性患者)516人,平均每年52人。並且逐年遞減至30人以下…。回頭看計劃施行前一年,登記全台灣列管的人數4810人,民國74年時列管人數僅4176人,呈現大幅減少趨勢。

事實上根據院內醫師私下說明:「被列管人有的死亡,有的不堪巡迴訪視,失蹤了…。」

而新病例並不多的原因有兩種說法:

(一)、當時各地的衛生所都有DDS等藥,私下診斷發現病情,怕被列管、被家庭訪問,就私下託人買藥…自己治療。

(二)、或許台灣根本沒有那麼多新病例可以發現,顯然官方估計上的失誤比日治時期有過之無不及」。(劉集成,2004)

以上兩種說法都證實了「隔離政策,使病人隱匿,不敢現身」以及「漢生病的傳染力低,人數不如預期之多」的可能性。

事實上在1960年代末期,新發現的病例數已逐年減少。陸希超院長任內根本無需再次如此大張旗鼓徹底清查。也因此老院民說:「一朝院長、一朝神」,各有不同行事作風。只是院長擁權,判定患者掌握其生活的一切苦痛悲喜,卻是令生活其中的老院民也得「適應狀況、看人臉色了」。

在前述十年的防治計劃不如預期找到許多新病例之下。1982年世界衛生組織(WHO)MDT藥物治療方式,徹底推翻「隔離政策」的必要性;樂生院也不再是國內唯一可以獲得藥物治療的地方,國家政策也決定不再收容新的患者。隨著陸希超院長退休,省令台大醫學院醫師曾君實為新院長,任期內樂生院進行了最後一次外島檢診工作,為126位疑似患者作檢查,但並沒有明確的病例。

也因此大部份的院民認為1986(民75)年之後進出樂生院才慢慢不再管制。

三、新政權新氣象?

1982年5月5日公布〈臺灣省癩病防制規則〉之後,台灣社會隨著解嚴經濟快速起飛,每年新增病患寥寥可數,「隔離制度」不再施行,病患之生活亦隨之逐漸提升。此時,樂生院民人數卻還有740人;彼時大多數已經多年檢查無菌,有部份的人因為肢體的麻痺造成的外傷,變形,但其實也有不少人因為早期治療外表與常人無異。然而因為長期的管制、污名、醫療的錯誤宣傳,如同「以院作家」碑的訓示,這句話早已深深烙印在這裡人的心裡,大部份已經不敢回故鄉。樂生院後來的院長也體會到過去隔離的結果,把人趕走是相當不仁道的。

如前述1992年4月,前院長陳京川到任。隨後前衛生署張博雅署長視察樂生,指示辦理老院區整建計畫。於1994年1月25日,陳院長特別邀請行政院政務委員黃石城到院觀察會議,聽取「台灣省立樂生療養院整建計畫」簡報。報告中有幾項重點,整建計畫竟在當時遇到捷運機廠選址的問題而產生變數之後曲折的過程。

2001年,陳京川院長已多次規劃樂生院「整建計劃」藍圖,調查病友需求,甚至依照文化資產保存的精神,向台北縣文化局提出古蹟審議的程序。然而當時新任行政院長張俊雄急欲建捷運展現新政蹟,當時蘇貞昌擔任北縣長任內,僅願意「拆遷兩棟古蹟」並非正視痲瘋(漢生)病醫療史蹟。

新院長上任

這次請求「樂生院區古蹟保存事件」未完成,陳院長最後以「退休人員宿舍補償金敗訴」事件被逞戒降職。由民進黨籍,骨科醫師黃龍徳接任院長,其專權專斷的事件過程比起戰後初期的院長有過之無不及。原來黃院長的上任目標,就是貫徹張俊雄行政院長「興建捷運機廠」為前提,並非「照顧樂生院民」,也因此之後陸續祭出的拆除院舍、迫遷院民、驅逐家屬手段都違反人權、居住權、相當不仁道。

院民阿添叔如此評述 :

以往是戒嚴時期,那時候的院長、醫生、護士、還有指導員的權力好大你知道嗎?…而現在的黃院長「想到那、做到那、完全不再乎老院民,我們當然無法一直忍讓。

黃院長任內種種專權專斷侵害人權之事,其實已經在前面幾項人權侵害調查中窺見一二,院民的評述更以「罪狀多得說不完」形容。有趣的是:樂生院民反迫遷運動如火如荼展開,2006年行政院還授頒給他「優良公務人員獎」,不免令人慨嘆「政治風紀敗壞、道德淪喪」,嘆息之餘,依然有必要為其所做所為侵害人權事件略述一遍,以為往後歷史作見證。

前面章節已經討論1994年衛生署及交通部原「先建院舍」的承諾,到了2002年,黃龍德上任,根本未建任何新舍完成安置措施,卻將患者開始逼遷,任由捷運工程進入樂生院施工,因斷層土壤解壓,房屋傾斜。院長再透過輔導員揚言不配合就斷水斷電,藉此把院民及家屬趕走。院長及職員宿舍拆除補償金有數百萬,但院民只給搬遷救濟金每人約3~5萬、家屬每人1萬元,就把人趕走,黃院長事後還聲稱:「補償金都繳入國庫」,完全剝奪院民權益。

同時新院區改建成大樓之事,黃院長從未說明。爾後2005年7月新大樓建成之後,樂生院方在“前棟”高掛起的署立迴龍地區醫院的招牌準備對外營運(後來被立委要求 改回樂生療養院),私自決定終結樂生療養院。此一事件發生,令老院民一片譁然「樂生院真的走入歷史了嗎?…黃院長是不是用我們病人的名義(養老金)開自己的醫院…聽說未來醫院院長年薪將近千萬。」;此一改名之事,院內住民全然未知。

此事雖然經日後查證,原來是黃院長與衛生署陳再晉副署長決定。2004年12月14日衛生署函覆黃院長「為避免民眾囿於「樂生療養院」之刻板印象及疑慮,致影響後續業務推展…同意擬變更院名為…迴龍醫院」 。改名更張之事已經預告了衛生署方與樂生院方長期「岐視與終結痲瘋病人」的想法;而在此一事件中院民「看到改名招牌」內心自然五味雜陳。然而以過去長期以來樂生院長可以專斷裁決一切大小事物的慣例來看一點都不奇怪。只是現在民主時代,樂生院民數十年從隔離到「以院作家」,可以說是此地的居民,對於社區情感與日增厚。難道改名之事不足以受到一點點尊重?「鳩佔雀巢」、「乞丐趕廟公」,無力反抗,院民的弱勢由此可見。

台灣在1990年代「社區營造」的意識興起,甚至成為文建會倡導的風潮,方興未艾之際,黃院長以公職身份若也能認同「社區精神」,能傾聽樂生住民的意見,自然一切好說!可以避免抗爭。

然而大樓的安排分成前棟和後棟。老院民被安排在後棟,再次與外界隔離。而未來2012年捷運通車後,若按原規畫施工,其末端的軌道將緊臨大樓邊界向下挖將近一、二十米,變成一道峽谷,每日捷運在軌道上滑行嘎嘎作響,時時侵擾老人家安寧安養。黃院長聲稱已經有一百七十幾位老人搬入新大樓,可以為其政策背書,然而這些將會陸續發生的問題,其實大部份人還是不清楚。

而且現代化的醫療大樓實際上是以「五年、十年後患者全數凋零」為前提下所規劃。不曾尊重老人家的意見就做決策,「將病友二度隔離在蒼白的病房大樓」 。

黃院長任內(2001~2007),的專斷專權情事「不勝枚舉」,舉凡:一、一百戶迫遷;二、驅逐家屬;三、私扣拆遷補償金;四、迫遷新大樓;五、新舊院區資源不均差別對待;六、逼在外病友簽署「回歸社區同意書」 。七、全力配合捷運施工,斷層、砂石利益疑雲重重。八、毀棄古蹟 任其敗壞、屋塌危險造成傷亡等。

院民表達:這些手段讓老人家感受,好像過去人體實驗威脅,『不從,趕出院外』或不配合職業治療勞動,『不乖,趕出院』一樣。很痛苦、很無奈啊。

以往院民陳再添因為擅長協調事物深受前院長陳京川尊重,其他院民有意見有困難都能透過他與院長取得溝通協調,也因此素有「地下院長」呼聲。黃院長上任亦透過他協助院內事宜的協商,然而慢慢地黃院長「協助捷運工程,枉顧院民生存權下」、「想到那、做到那、完全不在乎老院民感受」。阿添叔說:「我們當然無法長期忍讓」,在一百戶、台南舍等拆除,我們被迫遷至組合屋之後,為了基本人權居住權抗爭之事才開始。